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99篇 |
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篇 |
工人农民 | 3篇 |
世界政治 | 2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7篇 |
法律 | 251篇 |
中国共产党 | 93篇 |
中国政治 | 246篇 |
政治理论 | 28篇 |
综合类 | 53篇 |
出版年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2篇 |
2019年 | 4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4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18篇 |
2014年 | 32篇 |
2013年 | 60篇 |
2012年 | 60篇 |
2011年 | 86篇 |
2010年 | 50篇 |
2009年 | 83篇 |
2008年 | 94篇 |
2007年 | 48篇 |
2006年 | 23篇 |
2005年 | 27篇 |
2004年 | 24篇 |
2003年 | 25篇 |
2002年 | 14篇 |
2001年 | 9篇 |
2000年 | 11篇 |
1999年 | 4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4篇 |
1991年 | 4篇 |
1990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70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601.
比较法考察表明,在土地吸附建筑物的不动产理念下,用益物权以土地为核心而设定,以在建筑物、动产和权利上设立役权、用益权、使用权等立法技术处理为辅助,形成客体范围宽泛的财产用益权利体系。在土地和建筑物各为独立的不动产的理念下,用益物权只在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的客体范围取决于对用益物权的制度模式选择与立法技术安排。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一般规定和具体权利之间、具体权利和物权法定原则之间均存在逻辑矛盾和法理冲突。功利性的文义解释掩饰逻辑矛盾,对把握法律真义造成误导。立法机关应当维护不动产概念内涵在物权法体系上的一致性,对用益物权的制度模式重新做出选择,在立法技术上对现行法规定之谬误进行补救。 相似文献
602.
603.
<正>"我们保护的绝不是那建筑物的空壳,不是‘文化空巢’,而是民族文化的记忆、符号、传承。没有了血肉和灵魂,传统村落只是一个旅游区,而不是一个生命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习近平总书记充满诗意的话语,道出了无数中国人对传统村落呈现的田园生活的眷恋。然而,随着社会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的面貌急剧变化,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维系和传承民族根性文化,已经迫在眉睫。在北京,散落着一个个极具古代 相似文献
604.
《现代法学》2017,(2):61-78
我国狭义的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中"物件"以建筑物为基点展开并列举了建筑物等六种类型。抛掷物、自然形成的搁置物/悬挂物、施工人责任及其他特殊侵权责任均应被排除在外。《侵权责任法》第85条、第86条区分致害形式规定建筑物等致害的不同责任之做法,理论上不合理,实践中适用混乱。故应将脱落等形式统一规定,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因设置或维护瑕疵的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基于致害的严重性和保护受害人,特别规定建设人、施工人承担因其设置瑕疵的行为责任。内部关系上,先由管理人、使用人承担责任,其能证明已尽到必要注意义务时免责,此时由所有人承担特殊的过错推定责任。对外,所有人等享有向其他责任人包括建设人、施工人等的追偿权。 相似文献
605.
<正>随着城市的脚步一天天走到我们身边,坐落在北屯新市区的旅游小镇一八八团三连,已经真正成为"城市连队",每天不仅有来来往往的行人,城市的建筑物也如春雨后的竹笋,快速生长起来。在这样一种环境下,环境卫生的治理和清扫则成为重要工作之一。每天早上上班前,总能看到几个身影穿梭在龙疆街附近,挥洒着扫把,清理着垃圾。透过清晨的曙光,每个人的一扫一铲的举动显得是那么地动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维吾尔族保洁 相似文献
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11):44-48
在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时.即使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没有给其他区分所有权人造成噪音、污水、异味等影响,只要房屋的用途发生改变,由专供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居住使用改变为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等经营性活动,即可认定该行为影响了业主的安宁生活.属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依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关于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规定处理。房屋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承担与业主相同的法定义务,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相似文献
607.
608.
609.
(1)建筑物建筑于软土地基上,沉降往往很大,而且不均匀,经过很长时间沉降才稳定。 (2)同一幢楼建于不同的地基持力层上。在不同地基持力层的交界面上建筑物由于沉降差,易出现裂缝。 (3)建筑平面复杂,立面高差悬殊,在平面纵横部位交叉处,基础密集,地基土中应力迭加,沉降往往大于其它部位。 (4)相邻建筑物间距较小。由于基底的应力扩散,常造成两建筑物距离很近时,附加不均匀沉降加大,根据建筑物的刚度大小,通常表现为倾斜或裂缝。 相似文献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