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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朱宏文  王健 《法学评论》2012,(5):104-111
不少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具有"三权合一"的特点,同时享有行政权、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具有准司法权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般是委员会制的执法机关,有着专门化的审判组织和司法化的审理程序,其行政裁决具有一审判决效力,事实认定对法院有约束力。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虽然配置了准立法权,但实际上不享有准司法权,是一个"两权合一"的反垄断执法机关。而缺失准司法权不利于公正调查处理案件。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改造成统一行使反垄断行政执法权的主管机关以后,赋予其准司法权是非常好必要的,但还应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造。  相似文献   
112.
刑讯逼供现象的存在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败坏了执法机关的形象。本文从分析刑讯逼供的产生原因、危害性为出发点,提出了良策。  相似文献   
113.
天安门地区是首都北京乃至中国对外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为了保证该地区的市容环境秩序,北京市城管执法机关本着“救助指导、打击惩处、教育警示”的原则,长期在重点地区以“人盯车巡”的方式,并配合不定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形式,不断地予以整治。但非法一日游小广告屡禁不止,时有反弹,执法效果呈边际递减趋势。针对此问题,笔者认为应溯其根源、对症下药。  相似文献   
114.
我是东北人,在汉口火车站下车想问个路,结果别人都指着一个大大的蓝色提示牌不理我,牌上写:‘请不要搭理陌生人问话,谨防上当受骗。’这牌子让外地人看了很不舒服。汉口火车站旁公交分局汉客派出所立的一块提示牌引起了  相似文献   
115.
检察信访特别是涉法信访工作十分复杂,有的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有的是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案不文明、不规范或者是质量不高引发的,有的则是无理纠缠甚至是有一定的政治目的或个人目的。对此,如果处理不好,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如何分析判断涉法信访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和完善处理涉法信访的机制、对策,使检察信访工作更加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6.
<正>为完善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体系,避免不顾国情地照搬外国模式和固步自封地追求形式上满足的两种倾向,在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上应制定易于被群众接受的,便于执法机关执行的,符合改革、开放的消费者保护法,基本设想是: 第一,该法规名称问题。应将它提到基本法的高度,叫《消费者保护基本法》。使之成为全国人大颁布的与《刑法》、《民法通则》、《企业法》等平行的基本法,这主要是从当前消费者问题的严重性及其与全  相似文献   
117.
当前在公安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刑讯逼供问题、案件事实认定错误问题、使用法律规范不准确问题、办案违反法律程序问题等等,直接影响着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警民关系,干扰了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职能  相似文献   
118.
闫人 《经济与法》2001,(5):46-48
执法机关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以及人身安全,乃法律确定义务。执法机关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时,被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告上法庭的事,屡屡见诸报端。然而,执法机关告公民,且为民事诉讼,就不为多见了。但发生在四川省雷波县的这桩奇案,确是真实的,而且日前经法院审理已终结。  相似文献   
119.
作为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肩负着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任,如何在办案工作中强化办案工作力度,形成整体合力的问题浅谈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20.
李扬 《学习论坛》2008,24(1):74-77
知识产权政策决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程度.我国现阶段应当更多地采取合理原则来判别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是否需要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既可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进行规制,也可通过反垄断法进行规制.通过《知识产权法》本身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只能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而不能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通过反垄断法规制时,知识产权滥用不但可以成为不侵害知识产权抗辩的理由,也可以成为行使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请求权的基础,但前提是必须证明知识产权使用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的禁止性行为,而且在行使这种请求权时,应当采取反垄断执法机关裁决前置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应当充分、合理地利用必要设施理论,以对抗跨国公司的拒绝许可和排挤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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