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167篇 |
免费 | 41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3篇 |
工人农民 | 12篇 |
世界政治 | 6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6篇 |
法律 | 1414篇 |
中国共产党 | 87篇 |
中国政治 | 264篇 |
政治理论 | 50篇 |
综合类 | 31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9篇 |
2023年 | 28篇 |
2022年 | 35篇 |
2021年 | 40篇 |
2020年 | 49篇 |
2019年 | 34篇 |
2018年 | 13篇 |
2017年 | 26篇 |
2016年 | 34篇 |
2015年 | 65篇 |
2014年 | 182篇 |
2013年 | 158篇 |
2012年 | 181篇 |
2011年 | 143篇 |
2010年 | 146篇 |
2009年 | 133篇 |
2008年 | 130篇 |
2007年 | 110篇 |
2006年 | 136篇 |
2005年 | 102篇 |
2004年 | 77篇 |
2003年 | 77篇 |
2002年 | 89篇 |
2001年 | 81篇 |
2000年 | 78篇 |
1999年 | 22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5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6年 | 2篇 |
1985年 | 1篇 |
1981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20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01.
程序性辩护的误区及应对思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辩护从单一的实体辩护,发展为实体辩护与程序性辩护并行,乃至程序性辩护先行。面对辩护形态的多元化,对程序性辩护存在认识不足以及过度辩护两种误区。应加强对程序性辩护诉讼原理研究,准确界定程序性辩护特点及诉讼价值。结合司法实践,归纳出程序性辩护八大误区以及应对思路:立法宗旨理解不到位,望文生义确定程序违法;不当放大程序瑕疵,过度进行程序性辩护;程序性辩护顾此失彼,缺乏连贯性和完整性;辩护目标不清,不能准确界定证明对象;忽视程序违法程度差异,辩护缺乏“硬道理”;没有以“证”质“证”,证据形式定位不当;滥用程序性辩护,“质疑”不成反被“质疑”误;有错就辨、小错大辩,程序公正观念绝对化。研究应对程序性辩护思路和方法,避免程序性辩护误区,提高庭审诉辩能力。 相似文献
102.
我国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礼贵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5(5):45-47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指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言论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对此项权利作出了具体的立法规定。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关系到刑事诉讼所追求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价值目标的实现。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律师缺乏刑事辩护豁免权,致使刑事辩护事业受到严重影响。鉴于此,在立法中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现实之需、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
103.
强制婚检与疾病婚禁婚制度有着密切的制度关联。在我国婚姻立法禁止患有特定疾病者结婚的前提下,法律将婚检设定为婚姻登记的前提条件有其合理性。但疾病婚禁婚制度对当事人婚姻自由的干预逾越了必要的限度,《民法典》将疾病婚禁婚改为可申请撤销,这是在当事人的婚姻自由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健康利益之间维持了一个适当的平衡,因此符合宪法。在《民法典》不再将患有特定疾病作为禁婚对象的条件下,强制婚检制度就有必要随之改革。此外,可撤销婚姻制度也有助于推动公民在婚前积极进行婚检,因此没有必要恢复强制婚检。 相似文献
104.
《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修订并颁布实施以来,顺应实践发展.特别是提出了行政行为无效的认定条件,这是对行政行为的再一次重新界定,但是该界定条件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产生了新的问题.与之相伴随的还有无效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间是不是应该和一般起诉期间相同,以及不同诉讼种类判决之间的转换问题等,都与我们具体的实务相关,所以,无效行政行... 相似文献
105.
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国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化与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建立较晚,尚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才能发挥辩护的职能作用,也才能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6.
强制辩护制度是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的一种路径选择,但我国《刑事诉讼法》尚未确立完整意义上的强制辩护制度.虽然强制指定辩护制度在保障被追诉人获得律师帮助的功能上与强制辩护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强制指定辩护制度存在量刑适用范围有限、强制性与自主性关系模糊,以及程序性制裁要件阙如等制度缺陷,导致其与强制辩护制度存在差距.未来在... 相似文献
107.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在提高诉讼效率方面效果显著,但同时也伴随着架空程序正义的风险,律师实质性参与是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之正当性基础。加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着协商性司法的进程,中国特色的控辩协商机制来日可期,律师的有效参与更应成为完善制度构建的应有之义。然而司法实践的现状与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去甚远,律师分别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发挥不同作用的同时也面临不同的参与困境。结合域外经验加以审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框架下的律师参与存在辩护理念和立法规制的双重缺失。具体而言,应推动有效辩护的理念建构和精细值班律师的制度建构,探寻律师实质性参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合理路径,从而有效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助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健康推进。 相似文献
108.
109.
刑事指定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完备程度直接关系到被追诉者的辩护权能否得到充分保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能否得到体现。目前我国刑事指定辩护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有必要结合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0.
刘奕君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36(1):149-160
当前司法改革中,强制指定辩护制度成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重要方式,但尚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强制辩护制度与强制指定辩护制度的根本目的均在于保障被追诉人获得律师辩护。域外强制辩护制度在适用范围、启动方式、适用阶段、辩护自主性问题以及法律救济方面具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对我国而言,强制辩护制度对于完善强制指定辩护制度具有启示意义,可以在量刑标准、诉讼程序、诉讼全阶段方面着力扩大适用范围,明确违反强制指定辩护制度可能产生证据资格和程序效力否定性后果,构建法律援助辩护律师选择制度以及健全强制指定辩护质量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