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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拿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被授予发明专利的技术,在推广过程中被湖南衡阳警方以涉嫌传销立案侦查。到底是否构成传销?众说纷纭。曹安泰已经为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奔走数月,作为鸿蒙公司云平台在北京的服务商,曹安泰对鸿蒙公司的这项高科技深信不疑。"领先全球的技术,我们自己花钱推广宣传,全都合法经营怎么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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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MP3.com到Grokster——析网络服务商版权侵权责任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服务商(ISP)是网上信息传输的中介,但由于网络版权侵权的广泛性和侵权者的隐蔽性,ISP被拉入了网络版权侵权纠纷的漩涡中。本文分析了美国从MP3.com案到Napster案再到Grokster案中对ISP责任认定的发展:即从直接侵权责任到间接侵权责任再到积极诱导标准的发展。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一条科技发展与版权法律保护的博弈之路。文章最后分析了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对ISP责任认定的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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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网络侵害人格权的请求权基础并不健全,"艳照门"事件进一步凸现出加强网络侵害人格权法律规则体系建构的必要性.网络侵害人格权禁令救济的实体规定与程序规定应加以明确规定.网络侵害人格权的行为不应严格适用"安全港"规则.不应该让网络服务商承担判断侵害人格权是否具有违法性的注意义务.但为了保护权利人,可以规定网络服务商仅仅承担通知服务对象或向权利人提供服务对象信息的义务,对网络服务商的恶意侵权行为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此类网络侵权纠纷中应引入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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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以计算机及网络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深入 ,互联网络得到了惊人的发展 ,这使得人们之间互相联系的方式与生活方式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们形象地用“冲浪”一词来形容在网上信息之间自由切换的快乐。与过去传统形式的作品相比 ,网络作品因为其全球性、交互性和实时性等特点而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 ;与时同时 ,作品数字化、数字化作品及网络复制、传播的便捷 ,对于现行的著作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新的考验 ,由于链接等网络技术而衍生的一系列法律、社会问题 ,更为我们所关注。案例 1:原告刘京胜胜诉被告搜狐爱特信信息技术 (北京 )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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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技术的发展,彻底改变了人们收看节目和传输作品的方式,但新的技术却引发了版权人与新型流媒体播放服务商之间的版权大战。美国的"Cablevision案"和"Aereo案"体现了云计算技术对版权传统法律规则的全新挑战和诘问,两案的共同焦点都在于判断流媒体服务提供商是否侵犯了公开表演权。美国最高法院在最近判决的"Aereo案"中,认定新型流媒体播放服务商Aereo符合"表演"和"公开"两个要件,实施了版权法意义上的公开表演行为。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之际,审视两案的技术背景和所适用的规则,对于我们了解高科技条件下版权法的发展脉络并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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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在我国入世前夕修改了著作权法,本文主要论述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 保护问题,一方面新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网络传播权,这符合国际立法趋势更有利于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新著作权法未对网络服务商的侵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作者论证了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问题,认为有必要将其纳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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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保险业务员在美国跑业务,其后台支持实际上在厦门;日本通过卫星进行国土资源普查,一张张图片转化成数据库竟是在鹭岛完成……随着技术的日新月异,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只做最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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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中,过错是关键.判断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是否存在过错,尤其是在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案件中,通常是以《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为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存在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则认定其存在过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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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的版权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搜索链接服务,不构成对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法律追究其版权侵权责任的客观基础在于,搜索链接服务扩大了版权人因直接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害。对此,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并将服务商明知或者应知具体的链接侵权作为追究其侵权责任的过错要件。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不应承拒共同侵权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应做出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