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3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6 毫秒
31.
网络服务商可以分为接入服务商、平台服务商、内容服务商三类。虽然作为"传输管道",接入服务商还是具有事后经权利人主张中断传输义务的。平台服务商承担着监控和中止传播的义务,BBS论坛作为一种特殊的平台服务商也因其版主的不同身份承担不同责任。在转载和设链接这两种行为中,网络内容服务商也承担着不同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32.
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玻璃及新型能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壹亿元,企业现有员丁510人,科技人员172人,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60人。资产总额8.2亿元,是“河南省50户高成长型企业”、“河南省优秀高成长型民营企业”,拥有“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关键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光伏玻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目前申报专利31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 相似文献
34.
随着社会联系的日益紧密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手机短信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一种重要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方式。但垃圾短信的出现却给人们带来各种不必要的烦恼,如何解决垃圾短信侵权问题也就成为了现实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笔者试从垃圾短信侵权的主体、客体、侵权责任的承担以及问题的解决等方面来解析有关垃圾短信侵权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35.
网络服务商包括网络连接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服务商。网络连接服务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成为互联网中不作为犯罪的主体。从不作为犯罪的构成原理来看,网络内容服务商如BBS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完全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并且其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犯罪。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却对这一犯罪主体及相关罪名没有明确规定,无疑会放纵此类危害甚大的犯罪。 相似文献
36.
论我国网络服务商的避风港规则——兼评“十一大唱片公司诉雅虎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其避风港规则是我国版权立法上的重大进展,适用避风港规则的雅虎案也引起了版权界的极大关注.通过对"明知"、"有理由知道"和"应知"等帮助侵权基本概念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澄清避风港的法律性质,合理解读雅虎案中备受争议的"红旗标准"、网络服务商主动审查义务和侵权通知充分性等法律问题,并且为避风港规则的完善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37.
38.
挑战网络接入服务商责任的界限——美国Verizon案评介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一、Verizon案的技术背景:P2P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网络用户因利用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网络服务进行版权侵权而引发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共同侵权责任问题,早已成为学者探讨和各国立法的热点。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率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加以界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法律规则。例如,美国1998年《千年数字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所确立的“通知和移除”原则,已被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所接受和仿效。然而,迄今为止各国的立法主要针对“内容服务提供商”进行。 相似文献
39.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务商的选择和合作效果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选择正确的外包服务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成功运作的关键因素之一。但对外包服务商选择和合作效果的评价在理论界还是空白点。本文首先分析了外包服务商选择的决策因素,并首次框架性地建立了外包服务商的选择和合作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提供了一种选择外包服务商的优化决策方法;并尝试性地对外包方和外包服务商的合作效果进行了模糊综合评价,以期为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运作模式在我国的成功应用提供有益的决策支持。 相似文献
40.
宋宜宏 《党的生活(青海)》2007,(4):12-12
中国铁通青海分公司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全省经济发展需要和企业自身实际,全力打造建设效益优良、充满活力、健康和谐、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化通信信息服务商新形象.促进了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