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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正当防卫理论若干争议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飞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6(2)
对于正当防卫问题的研究,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一直比较重视。尤其是1997年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作了重大修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明确和放宽了(一般)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其二是增设了关于特殊防卫的规定。上述修订引起了刑法理论界对正当防卫诸问题的新思考。本文试图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和特殊防卫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492.
论正当防卫限度条件及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做了实质性的修改,它比旧刑法中的要求更宽。在实践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认定。根据旧刑法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规定,过失和间接故意都可以是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而新刑法所规定的防卫过当在主观方面只能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493.
正当防卫是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对于鼓励公民保护自己权利、见义勇为等,具有重要意义。为防止防卫权被滥用,需正确界定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构建和完善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评判体系,不仅仅是个重要的刑法理论问题,更将对司法实践本身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从一般正当防卫的限度及特殊正当防卫行使的限制等方面对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494.
1983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具体规定》)第1条明确指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下列场合,必须实行正当防卫,使正在进行不法侵 相似文献
496.
我国古代律典中关于“夜无故入人家”条最早的明文规定始于唐律,但其渊源可追溯至西周。唐律中的“夜无故入人家”条的含义与其渊源条款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较之唐律,明清律对夜间进入者的处罚加重,而对主人杀死夜间进入者的处罚减轻。清代附在条文下的条例进一步认可了主家以及邻佑等人对夜间入室窃盗之外的其他窃盗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在《大清新刑律》中,近代正当防卫制度确立,同时侵入住宅的时间也不再区分黑夜与白昼。至此,自唐代以来传统律典中的“夜无故入人家”条被取消。 相似文献
497.
【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男)是黑龙江省某高校三年级学生。被害人王某(男)与林某(女)曾谈过恋爱,王某认为林某与其分手是陈某的原因,曾谩骂过陈某多次。2009年12月18日晚7时许,陈某和林某在某网吧上网玩游戏,王某纠集周某、苏某二人来到该网吧门口,准备将陈某“教训”一顿。晚9时许,当陈某与林某走出网吧时,守候在门口的王某一腿拌倒殊某并用脚猛踢。 相似文献
498.
蔡淮涛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64-68,125
利益衡量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其特色在于不是从法律条文中直接得出结论,而是实质判断先行,在实质判断的基础上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条文。在注重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与民众反应方面,利益衡量论与当前我国的司法政策存在某种暗合之处。在司法裁判中灵活运用利益衡量方法,对于贯彻落实司法政策精神、为裁判结论谋求社会认同,无疑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499.
黄何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6)
在偶然防卫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上,理论界存在很大的争议.立足我国《刑法》,偶然防卫因缺乏防卫意识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根据防卫结果的不同应当加以区分:偶然防卫意外保护的法益优于侵害的法益时,由于行为最终产生保护法益的结果,不成立犯罪;意外保护的法益与侵害法益相当时,行为最终产生无法益侵害结果是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并且行为具有对法益的危险性,成立犯罪未遂. 相似文献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