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42篇
  免费   2篇
世界政治   14篇
法律   268篇
中国共产党   27篇
中国政治   95篇
政治理论   26篇
综合类   214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2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9篇
  2014年   21篇
  2013年   36篇
  2012年   27篇
  2011年   19篇
  2010年   24篇
  2009年   26篇
  2008年   46篇
  2007年   32篇
  2006年   38篇
  2005年   30篇
  2004年   40篇
  2003年   49篇
  2002年   58篇
  2001年   88篇
  2000年   76篇
  1999年   11篇
  1998年   1篇
  199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4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1.
沉默权及其移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凌金坤  程宏 《唯实》2002,(6):55-58
沉默权是现代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其基本涵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不利于自己的提问可以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 ,而审判人员不能从被告人的沉默中推断出于其不利的结论。沉默权目前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接受 ,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确立和推行的国际准则也将沉默权作为被告人最低限度的保障之一。近年来 ,就我国是否应该在法律上明确设立沉默权 ,学术界及实务界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在我国签署加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 ,这一讨论更为激烈。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以求教于法律…  相似文献   
32.
论沉默权的确立与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没有沉默就不可能贯彻无罪推定原则 ,建立沉默权制度符合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权衡设立沉默权制度的利弊 ,应当从大局着眼。限制沉默权是沉默本身与国家司法权力充分行使存在冲突的属性所决定 ,但在作出限制时 ,应防止沉默权刑同虚设的结果。  相似文献   
33.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沉默权制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处于被司法机关审查状态的公民 ,可以自主地选择说话或不说话的方式表达其意志。沉默的表示应当视为以不作为的方式与司法机关合作 ,将正常行使沉默权纳入抗拒的范畴是不妥的。我国“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传统政策应当修正为 :“坦白应当从宽 ,沉默受到保护 ,抗拒必须从严”。正确意义上的“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与沉默权并不矛盾。在保护人权的同时 ,必须强化国家的司法权 ,根据我国的国情 ,对沉默权应当予以必要的限制。当前 ,应当审慎地对刑诉法第93条进行修改 ,明确规定沉默权只能有限行使  相似文献   
34.
沉默权制度是西方诸多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 ,是保障人类尊严不受侵犯的法律手段之一 ,是刑事司法公正的标准之一。在我国法学界 ,关于“沉默权”问题一直存在较大分歧  相似文献   
35.
沉默权不该再沉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变革,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与司法准则接轨的步伐加快,特别是1998年10月我国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后,沉默权问题已成为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刑事诉讼法研究的热点。我国目前应制定沉默权制度,以完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36.
本文以沉默权的确立为背景,着重分析了沉默权生长的社会条件,并由此认为中国目前的"本土"环境尚不适宜引进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37.
"我们是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起诉处的检察官,今天来提审你.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对你认定的事实有误,你可以作无罪、罪轻的辩解;同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你可以保持沉默,也就是说,你可以不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下面,我们开始提问."  相似文献   
38.
关于"沉默权"问题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许多案例表明,如果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将给侦查破案造成不利的影响,最早确立沉默权的英国从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发现沉默权规定不利于查明案情,于1994年对沉默权制度作了重大修改.美国对实施了30多年的"米兰达规则"也提出了疑问,并通过判例规定了"米兰达规则"的若干例外.我国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精髓在于鼓励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认罪,允许其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解,但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沉默权.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其实际意义就是限制警察的讯问权.我们不主张沉默权,并不意味着警察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在某些案件中,口供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证据,但我们必须坚持严禁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逼取口供.刑事诉讼证据较之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复杂得多,如果再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则无异为侦查工作设置障碍,将造成案件久侦难破.  相似文献   
39.
刑事侦查构造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49,自引:0,他引:49  
刑事侦查不应当仅仅是由侦查机构代表国家对犯罪实施的追诉活动,而且还具有一定的“诉讼”性质。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刑事侦查程序具有自己的特点,但也存在缺陷,应当从侦查权的分配;司法审查机制的运行方式;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以及辩护律师参与的范围等几方面来构建起旨在约束追诉机构权力的司法审查机制,从而确保那些处于被追诉地位的公民应拥有的最基本防御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40.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追求公平公正,力求达到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就是建设和谐司法。沉默权制度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也是建设和谐司法的题中之意:本文对建立中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