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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存在致命缺陷,具备犯罪构成所有构成要件的行为可能并不构成犯罪。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源于大陆法系国家,但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不存在这个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犯罪客体没有起到其本源实质违法性概念的出罪功能。我国刑法理论界应该对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功能进行反思,恢复其所对应的实质违法性的含义,起到相应的功能,使我国犯罪构成的理论体系彻底完善起来。 相似文献
942.
王昕宇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3):88-97
《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规定了七类上游犯罪,涉案财物的形式较为复杂,需要明确涉案财物与犯罪所得的关系并对后者的范围进行限定。根据《刑法》总则第64条规定,涉案财物可以分为违法所得、犯罪工具以及违禁品;根据涉案财物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性,涉案财物可以分为组成犯罪行为之物、供犯罪使用之物、犯罪行为之报酬、犯罪行为产生之物、作为行为对象之物、经营性犯罪之收益。上游犯罪所得仅限于犯罪行为之报酬、部分作为行为对象之物和经营性犯罪之收益。尤其应将犯罪所生之物,即违禁物排除在外。犯罪所得与洗钱行为的性质认定应在其与金融管理秩序法益的关联性中寻找依据,与保护法益无关的事实要素不影响犯罪所得的认定。自洗钱入罪后,上游犯罪行为人处置赃物的行为,从其性质判断不属于“漂白”犯罪所得的,无需独立评价。 相似文献
943.
曹岚欣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5):62-70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但修改后的洗钱罪在司法适用中引发了一系列疑难问题。洗钱罪删除主观要件“明知”后降低了入罪标准,但是仍然要求行为人对七类上游犯罪具有概括的主观认识。“事前的通谋”是判断成立上游犯罪共犯的标准。事前的通谋不仅包括主动参与型,也包括被动答应型。一般情况下,对于本犯洗钱罪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对于他犯则直接构成洗钱罪,例外情况下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944.
加密货币是数字经济的产物且有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但也为洗钱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带来新的挑战。加密货币具有匿名性、分散性、多样性,使得洗钱行为更加隐蔽而难以追踪、平台反超个人而负有主导责任、反洗钱合规体系暴露监管漏洞。在司法适用方面,应将加密货币及其各种表现形式认定为洗钱罪的犯罪对象;将加密货币的置入行为、各种分流渠道分别认定为洗钱罪规定中的“其他方法”“其他支付结算方式”;根据数字交易的留存痕迹认定洗钱罪规定中的“提供资金帐户”。在刑事政策方面,由于平台掌控加密货币及其流转渠道,而个人往往仅提供加密货币的流通账户,平台应承担主要刑事责任。如果支配洗钱犯罪流程的平台所营造的具有合法外观的网络环境,使个人产生错误认识而跌入洗钱交易陷阱,那么,即使平台没有直接欺骗个人,个人参与洗钱也应由平台承担主要刑事责任。在社会治理方面,应采用专门规定与技术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完善反加密货币洗钱的合规体系,并以监管沙盒模式保障这一合规体系有效运行。 相似文献
945.
当代社会正处于信息化、全球化的历史发展阶段。与此相联系,人的认识也成为一种高度社会化的活动:首先是认识主体的社会化,表现为初始教育社会化、社会学习终生化、交往通道多元化、合作关系紧密化;其次是认识客体的社会化,表现为生成和发展社会化、存在形态多样化、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强;再次是认识活动的社会化,表现为认识课题社会化、认识过程社会化、成果应用和转化社会化。 相似文献
946.
947.
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实务中,部分司法人员对“盗用”一词存在理解偏差,将“盗用”等同于“冒用”,进而引发裁判争议。“盗用”应当是指未经持件人同意,以持件人名义使用的行为,对于经过持件人同意的使用行为,不能适用该罪。其依据在于,盗用身份证件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对身份证件的公共信用、国家对身份证件管理秩序的侵犯,也包括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侵犯:而经过持件人同意的使用行为,基于被害人同意的原理,由持件人自担风险阻却违法性,故此类行为不成立盗用身份证件罪。 相似文献
948.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4):82-90
我国台湾地区2016年底出台了新"洗钱防制法",扩大了洗钱罪的范围,增加了抽象危险犯和未遂犯的处罚规定,并将刑罚发动的时间予以前置,以上都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同时,该"法"以"反洗钱"名义肆意扩大犯罪圈,致使更多行为入罪化,这无疑对个人自由构成了直接限制,破坏了刑法的谦抑性与合比例性。整体衡量来看,对洗钱罪犯罪构成的考量不仅应在法技术层面展开,更重要的是明确立法的行为导向和价值取向。大陆对洗钱罪的规制严格限制了上游犯罪类型,从而使入罪门槛更高,显现出谦抑性的价值取向,但其与相关犯罪的关联性规定偏少、不够精细,对新型犯罪的回应稍显迟滞,这确实是一个缺憾。 相似文献
949.
目的制备二氧化硅纳米粒子并探索其在手印显现中的应用。方法先制备亲油性二氧化硅纳米粒子,然后加入不同的荧光物质,通过控制变量法筛选出最佳的纳米粉末与荧光粉末的质量比。将制备出的荧光二氧化硅纳米粉末与纳米粉末、荧光粉末进行手印显现效果的比较。结果荧光二氧化硅纳米粒子对多种不同载体表面的潜手印有良好的显现效果。结论荧光二氧化硅纳米粉末与传统粉末相比,在显现有背景干扰客体上的手印有明显优势;与普通荧光粉末相比,荧光二氧化硅纳米粉末具有与手印物质结合效果好,毒性小,不易刷糊,成本低的优势。 相似文献
950.
柳卫民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2):95-98
在互联网技术深度发展和互联网使用日趋广泛的今天,网络舆论的传播速度和社会影响力也日益扩大。本文在对网络舆论概念的廓清基础上,对网络舆论特征引入新的解析,并预测未来我国网络舆论的发展趋势,得出网络舆论主体的理性精神和社会责任将逐步增强,政府的舆论引导能力和制度体系建设将不断完善,网络舆论终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