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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姚捷 《江淮法治》2014,(10):54-54
正当前,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等群体性犯罪案件呈多发态势,由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法条上存在竞合之处,给案件的定性带来一些争议。笔者试从办理的一起案件谈多人寻衅滋事与单方聚众斗殴的区别。【基本案情】2012年6月21日晚,被告人朱某因在文峰动漫城打游戏输了钱,要求老板胡某退钱被拒绝,朱某指使马  相似文献   
82.
关于诱惑侦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志 《法律科学》2006,24(1):103-112
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也是国内外学术界颇有争议的话题。诱惑侦查通常分为“犯意诱发型”和“提供机会型”两种类型。“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因可能引起诸多违法的后果而应被坚决禁止,而“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有其合理性,但有必要从适用前提、适用主体、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行为方式和程序控制等方面进行规制,以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运行轨道。  相似文献   
83.
为明晰主客观分界,简化证明结构,认定自洗钱犯罪需坚持“为掩饰隐瞒”的主观要件性质。毒品犯罪上下游联系紧密,可根据犯意延续由上游收取毒资的掩饰性推定和证明下游掩饰、隐瞒主观的非法性。同时,“为掩饰隐瞒”与犯罪客体密切相关,可通过赃款赃物有无“合法化”危险判断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洗钱罪的客观要件,具体可采用“阻断说”即作为非法性表征的法律关系有无被阻断,作为判断方法。  相似文献   
8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犯罪率持续升高,加上犯罪类别和犯罪形态趋于智能化、多元化、隐蔽化,传统的侦查方式已不能打击新型犯罪。因此,侦查机关顺应时代要求发展出了新型的犯罪侦查方式,即诱惑侦查。然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缺乏对此相关的具体规定,因此需要在刑事立法上对这方面进行探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85.
出于打击犯罪的目的,许多国家法律都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使用诱惑性侦查。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确立了"本来愿意"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如果被告人在被引诱时就已经存在犯罪心理倾向,则不存在被告人免罪辩护的理由;如果被告人的犯罪意图是警察、其他侦查人员及其代理人诱使的结果,就可以进行免罪的合法辩护。在英国,诱惑性侦查对被告人来说构成合法辩护的理由,对警察及其代理人在实体法上则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在日本,诱惑性侦查有犯意诱发型和提供机会型两种类型。法律禁止使用诱发型的诱惑性侦查;超越常规的提供机会型的诱惑性侦查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般的提供机会型的诱惑性侦查作为任意侦查是允许的。在德国,使用诱惑性侦查,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第一,案件性质必须  相似文献   
86.
谢望原  王波 《法律科学》2013,(5):167-175
英国刑法中的共犯退出是共犯参与制度领域的一项特殊辩护事由,具有免除退出人共犯参与责任的效果。其构成要件为:共犯退出须在实行犯着手实行之前;退出的共犯人必须打消自己的犯罪意念;退出人须将自己退出犯罪的意思明确地通知其他参与人;退出人须有实际退出行为。共犯退出的本质在于撤销共犯先前行为对于实行犯的加功效果。英国刑法上共犯退出的系统理论,能够为完善我国刑法上的共犯责任制度提供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或视角。  相似文献   
87.
张旭 《行政与法》2005,(12):127-128,F0003
现代社会在各种高度的隐蔽性、组织性、复杂化以及高超的反侦查手段等无被害人犯罪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对传统的侦查方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方法以对付那些使用传统的侦查手段已无法或难以侦破的犯罪案件,其作用显得尤为突出。本文试从诱惑侦查的有关问题出发,对其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8.
刘永皎 《法制与经济》2008,(14):58-58,90
“陷阱取证”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试从刑事和民事两大方面分析“陷阱取证”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陷阱取证”是来源于刑事诉讼中的概念,但在民事诉讼中也有所运用。“陷阱取证”通常分为“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两种类型。犯意诱发型“陷阱取证”会引起诸多问题,所以是非法的。本文分析讨论了刑事案件中的“陷阱取证”的合法性,并从三方面说明采用机会提供型“陷阱取证”进行刑事侦查的必要性;探讨了民事诉讼案件中以“陷阱取证”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否应予以采纳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并认为在民事诉讼中不应提倡陷阱取证。  相似文献   
89.
"陷阱取证"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试从刑事和民事两大方面分析"陷阱取证"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陷阱取证"是来源于刑事诉讼中的概念,但在民事诉讼中也有所运用"。陷阱取证"通常分为"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两种类型。犯意诱发型"陷阱取证"会引起诸多问题,所以是非法的。本文分析讨论了刑事案件中的"陷阱取证"的合法性,并从三方面说明采用机会提供型"陷阱取证"进行刑事侦查的必要性;探讨了民事诉讼案件中以"陷阱取证"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否应予以采纳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并认为在民事诉讼中不应提倡陷阱取证。  相似文献   
90.
杀人取财行为如何定性一直困扰着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这其中涉及的财产犯罪与人身犯罪的交织是造成这种行为定性复杂的根本原因。本文以罪数、吸收犯、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和抢劫罪中的暴力等理论为分析工具,同时以取财故意的产生时间为标准对杀人取财行为进行了不同类型的划分,并对其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最后得出以取财故意的产生与被害人死亡的"时间差"作为对杀人取财行为定性的根本依据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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