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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许茹英 《法制与社会》2012,(21):243-245
根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程度和方式的不同,产品质量责任可以分成缺陷责任、瑕疵责任两种、由于缺乏对二者在法律规范上的明确划分,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分散在相关法规中,在实践中造成面临产品责任纠纷时适用法律法规不明确,责任义务主体之间相互推诿,造成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救济,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处理.本文试图从九个方面对两种产品责任进行比较,明确区分二者的不同,以期当事人在遭遇到产品责任纠纷的时候能适当选择,以有效救济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1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未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不能作为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93.
作为ADR方式之一种的仲裁,由于其自身所具有的简便、快捷、经济、专业性和保密性强等优秀品质,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并在现代社会消解纠纷、化解矛盾中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而有效且适当的司法监督无疑是仲裁机能得以充分发挥和实现的有力保障。因此,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应当以仲裁程序瑕疵为唯一的衡量标尺。  相似文献   
194.
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瑕疵设立的表现集中在"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几个方面,但是现行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缺陷很多。  相似文献   
195.
目前,通过电子合同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已成为社会的发展趋势。与传统的合同形式相比,电子合同有着自身的法律特征。在电子合同中,意思表示是电子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的重要因素。本文将针对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瑕疵的具体类型,意思表示瑕疵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等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6.
近些年,因瑕疵股权转让在实践中引发纠纷现象不断涌现,我国法律目前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在公司的法理学术研究中,大多侧重于出资瑕疵与相关责任,也缺乏法律方面系统性的研究。本文作者就对常见的瑕疵股权转让存股权转让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并提出自己的的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7.
毛水龙 《法制博览》2013,(1):226+225
公司设立瑕疵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瑕疵对于公司法人人格的影响究竟应该如何予以调整乃是各国立法面临的价值选择。然而法人的人格是法律所赋予的,其丧失亦应有法律直接规定。以行政撤销的手段剥夺瑕疵公司的人格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  相似文献   
198.
因出资义务是股东的法定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在任何情形下均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包括转让股权的情形,故转让瑕疵股权行为不必然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强制性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不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本质。如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无其他无效情形时,因买受人明知或不知股权有瑕疵可分别认定为有效合同或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相似文献   
199.
《行政论坛》2015,(3):74-78
程序失当行政行为是不当行政行为的主要形式之一,规制程序失当行政行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程序失当行政行为的认定可以从程序错误和程序瑕疵两方面进行考量。程序失当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自定程序、民主程序缺失、行政不作为与慢作为等。规制程序失当行政行为应当充分发挥合理性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的作用,并对相关行为人进行归责。  相似文献   
200.
宁红丽 《法学》2013,(9):132-141
我国《合同法》第262条的规定无论是从构成要件还是从法律效果来看均十分简陋,学界对之也未作深入探究。该条所规定的责任应被定性为违约责任中的不完全给付责任而非瑕疵担保责任。定作人要求承揽人承担瑕疵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原则上须于工作完成时或工作成果交付时存在;定作人应及时检验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非因定作人的指示或其提供的材料所致;当事人未以特约排除承揽人的责任。在这些构成要件中,除极少数由《合同法》第262条明定外,其余则或是对买卖物之瑕疵责任相应要件的准用,或是基于事理参酌比较法而设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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