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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文明史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政府长期以来单方面征强制行使征税权力,通过约柬政府的征税权来实现对统治权的控制则是宪政出现之后。”在公民社会中,任何人的行为和权力都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尤其是政府行为——征税权。而国家税收的源泉就是公民的财产权,基于税收的国家公权力则是公民财产权的保障,国家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分别作为国家的基本权力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具体的体现就在税费的征缴上,但是国家征税权的对公民财产无偿剥夺的强制性权力,常常造成二者在直接表象上显示为直接冲突。国家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是否契合的关键就是能否实现用税收法定原则来控制国家征税权这条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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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权语境下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侧重的是征税权、收税权和用税权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配置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强调央地事权法治化是央地税权关系法治化的前提,事权与税权的匹配是央地关系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并指出通过征税权回归"人大主导";刚性的税权预算;用税权的合理转移支付和"议会型"税权审计监督模式来实现央地关系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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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3)
在中国的渐进式市场化变革中,地方政府是创建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坚力量,其职能定位是影响政府经济行为和国家财政制度的重要因素.但是,中央政府完全决定税率和税基;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仅是改革实践的执行者、改革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单位,没有形成独立的税权收益主体地位.本文从体制改革与"分权化"政府间税权制度改革的逻辑出发,对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税权关系瓶颈以及地方政府在资本市场上的相机抉择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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