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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职务发明专利的数量及实施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但我国专利法实施以来一直存在职务发明数量少和实施率低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制度的设计不合理引起的。关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的条款不仅要考虑雇主的利益,而更重要的是保护发明完成人的自然权利,合理确定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 相似文献
42.
明确职务发明人权利的前提是科学地界定什么是"职务发明",我国历次专利法规(包括第三次修订草案)都规定单位对于职务发明享有专利权,这是符合效率原则的,但为平衡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应当切实加强保障发明人的精神利益与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43.
自主创新的关键在于"自主",而"自主"有赖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因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是优化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和激励自主创新的关键所在。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我国建立并极大地发展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但由于起步较晚,尚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笔者认为:就我国职务发明保护制度来说,发明人应成为职务发明的原始权利人,并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就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来说,应引入驰名商标淡化理论,制定专门法律,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就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来说,应制定一部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明确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和构成条件,增加事前预防手段,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完善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44.
45.
46.
上世纪末以来,法国民法学者一方面强调现代财产法应当关注人们创造财物之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也警示现代财产法应当符合人类社会长期有序发展的基本规律——生态规律,并预示了智慧财产法将会是欧洲财产法制度的核心。这一理念的核心价值在于财产法应当成为人们竞相创造个人财产与社会财富的策动力,这便意味着人们应当通过财产法的制度创新来同时实现两个制度目标:一是调动人的创造积极性以增加财产总量;二是建立公平公正机制以科学合理地分配财产权益。这一立法理念将深刻影响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制度的科学性,也就是说智力成果财产法制度将是世界各国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一个重点关注的立法领域,职务发明专利制度的完善将是这一立法领域的核心,因为它直接关乎人们创造财物尤其是开发智力财产之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而我国现行相关制度的确存在诸多亟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47.
运用经济学中微观经济学的成本分析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产权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作为经济学分析工具,选择专利法上职务发明制度作为具体的分析对象。立足于专利制度对整个知识产权法上权利保护与限制之间的平衡制度进行经济学上的效率评价,通过一系列对职务发明制度的经济分析,阐明了职务发明制度的基本经济原理。 相似文献
48.
49.
我国以公权理念为基础,在职员职务发明成果财产权利分配方面存在绝对单一归属的问题,违背了智力财产私权性的法律原则和“投资决定产出”的经济公理,挫伤了发明人的创造积极性,影响了我国科技发展的进程。我国的“厚雇主”倾向、美国的“厚雇员”原则以及法国的"折衷"主义均有失偏颇。应当建立职务发明的类型化,以投资作为归属的基本考量,建立以财产权利共享、开发风险共担为核心的职务发明归属制度。 相似文献
50.
郑其斌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9,23(4)
科学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需要从两个角度出发:从专利法角度来看,两者的划分应当坚持激励创新、促进技术成果实施的原则;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应当更加关注发明人的劳动者身份,通过法律的手段,充分保护作为劳动者的发明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