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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公司资信对相关利益群体的有效传递,决定着利益体在公司中投资回报的效率,而在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则是对外传递信息的一种有效路径与渠道。这种境况在企业以银行为筹资主要路径的德国等国家显得尤为突出。我国应审慎、详实地对自身的市场环境进行考量,在最大限度发挥本土性资源效用的情况下,再积极引进域外经验。 相似文献
142.
143.
144.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公正性越来越受到质疑。缺乏规范的关联交易很容易演化成为规避法律、分割他人利益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国家、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若任由其滋生、蔓延,势必会打击投资者信心、扰乱市场秩序、危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对关联交易有必要予以适当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45.
独立董事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千华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59-62
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保证董事会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内部经理阶层 ,减少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之间、控股股东和公众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该制度体系应包括独立董事的消极任职资格、积极任职资格、提名、选任、薪酬和职能等各个事项。在制度设计过程中 ,应该注意制度的体系完备性和可移植性。 相似文献
146.
王妍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39-42
债权人权利的顺利实现是维护社会信用的基础,由于债权本身的脆弱和转轨时期的混乱,使债权较易受到伤害。我国现行的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将债务人假想成一个完美的道德主义者的基础之上,一旦债务人在道德上显得并不完美时,法律为债权人提供的保护框架就会坍塌。在法律上加强、完善对债权的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47.
对定金性质的认定,是近几年一直讨论的焦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当事人对定金性质有约定时,则在所约范围之内,应依当事人的意思来确定定金的性质并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2)若当事人未约定定金的性质,则应依定金的基本性质加以认定,并同样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若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则该“性质”所包含的功能就对当事人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定金是精神因素的对价,定金所违之约是意志之合约,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 相似文献
148.
股东诉权是股东实体权益的有力保障,对于维护中小股东在公司的各项权益尤为重要。但股东通过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来维护其在公司的利益明显存在很多现实困境与诸多限制条件。诉讼程序本身的复杂与大量诉讼成本的支出使股东维权困难重重。应当从公司制度本身去寻找解决之路,即立法上加强中小股东的权利配置,公司管理上实现两权分离,引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49.
杜丽萍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4(1):83-84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为中小股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文章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这一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0.
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模式下,客观上往往造成股东会与董事会对公司各种信息掌握的不对称,而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和利益的最终享有者,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权利。《公司法》明确了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司法救济途径,较好地实现了对股东知情权的保障,但仍然存在不足。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引入检查人选任制度已具备其切实必要性和可行性,使股东知情权保护得到更加全面的贯彻与落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