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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俄罗斯联邦水权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俄罗斯联邦的水权 ,既不是指水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也不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更不是指水储存 (量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其他权利 ,而是指水体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总和。具体内容包括水体所有人对水体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权能。水体所有权形式为三种 ,即水体国家所有权、水体地方所有权和水体私人所有权。水体使用权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提供使用之水体依法进行利用 ,以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的权利  相似文献   
792.
股份制律师事务所的产权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敏 《中国律师》2003,(2):39-40
我国《律师法》规定了三种组织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即国办所、合作所、合伙所。这三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已落后于中国法制的发展,在立法上也存在着某些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界对于律师事务所应采用的产权模式,有着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律师事务所只能采取合伙制形式,而不能采取公司制的股份形式。也有人认为,从产权制度的演化过程来看,股份制的公司形式是合伙制形式发展的最高阶段。公司形式的股份制律师事务所更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更有利于律师业的产业化、专业化、集团化发展。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下面就股份制律师事务所…  相似文献   
793.
论水资源国家所有的必要性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裴丽萍 《中国法学》2003,(5):105-113
水资源权属在宪法、民法通则和水法中都已经有了明确规定 ,但在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 ,对水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又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本文首先以水资源权属的演变为据 ,证明在 2 0世纪中叶以前 ,虽然水资源一直是为私法调整的财产但却不是独立的私有权客体这一事实。通过分析 ,作者认为 ,水资源私有与水资源的整体性、生存价值以及产权多重结构要求相对立 ,而水资源国有既符合水资源作为民法公有物的特殊性质 ,又适应了国家作为特殊民事主体的要求 ,还是实现水资源市场配置的必要前提条件。现代各国立法和判例都规定水资源国家所有的事实 ,提醒我们将国家所有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任何时候都捆绑在一起的立法模式和思维习惯应该转换  相似文献   
794.
论所有权保留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有权保留,这一古老的动产担保制度,在世界各国皆以成文法或判例形式确认了其效力。虽然我国合同法首次确立了该制度,但与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保留相异。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就是为所有权移转这一物权行为附停止条件,其公示方法应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当买受人有特定违约行为时,出卖人实施取回权。  相似文献   
795.
在物权立法的过程中,针对农村土地权利体系的设计出现了以“从‘所有’到‘利用”为指导,强调以用益物权为中心而忽视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立法的思潮。本文在分析法律的体系效应和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所存在之问题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应当确立所有权而不是用益物权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中的中心地位。  相似文献   
796.
因征地而失去赖以生存土地的农民,其生活、生产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为了防止农民土地被恣意侵占和掠夺,就必须解决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归属问题。只有明确了权利的主体,从法律取消集体所有的模糊规定,把所有权归还给农民,才能够“定分止争”,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797.
美国法律中的"征收"既是一个财产法的问题.也是一个宪法的问题。从宪法角度看,征收所依据的是政府享有的政府征收权(eminent domain),它和完法所保护的公民对其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如何解决这种冲突是美国财产法的重要内容。在完法层面上,美国法律对私有财产涉及两方面的规定:一方面是对私有财产给予宪法的保护,这主要体现在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Due Process Clause),即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未经正当程序不得被剥夺;而另一方面,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征收条款"(TakingsClause)规定,政府在给予公平的补偿(just compensation)的情况下,为公共使用的目的有权力征收私有财产。实施征收行为的可以是各级政府,在某种限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行使公共或政府职责的私人公司。  相似文献   
798.
所有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所有权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有关财产所有关系以及相应权利和权力的规定,狭义上的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我国刑法并没有直接对所有权下过任何定义,仅在总则条款中侧面阐述了刑法的所有权概念。这主要体现在现行《刑法》第2条的规定中,《刑法》第2条规定“……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该条规定  相似文献   
799.
论共有     
通说主张 ,“共有”是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本文认为 :作为法律确认的行为资格 ,权利不能分享。“共有”没有分割财产 ,但分割了所有权。共有物之所谓“所有权” ,不是一种现实的直接的行为资格 ,而是全体共有人分别行使各自权利的结果。确切地说 ,共有物无所有人和所有权。共有人的权利包括对自己共有份额的所有权 ,对共有物的共有权 ,对其他共有人的共有份额的先买权。其中 ,第一项权利是共有人全部权利的根据 ,第二、三项权利是第一项权利的权能。“共有”是两个以上主体对同一未分割物的各个份额分别享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800.
无论是最早的罗马法还是最权威的《拿破仑法典》,都是以私法的形式论述所有权的。蒲鲁东所谓的"所有权"是既不包括国家所有也不是泛指一切私人财产的所有权,而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本文拟以比较的方式对私有权价值作出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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