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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祁建建  白小艳 《河北法学》2014,(12):137-148
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经过媒体报道之后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对司法公正的需求等集中爆发形成公众舆论,对刑事审判结果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影响。通过区分媒体报道对刑事审判的简单影响及复杂影响机制,从影响机制的角度分析媒体报道如何影响刑事审判,从媒体和法院的角度分别予以规制。借此达到减弱媒体报道对司法独立的负面影响、发挥其促进公正正面影响的目的。  相似文献   
532.
新媒体时代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避免司法受到庭外言论的不当影响,世界主要国家对传统媒体的司法报道行为均有所规制。律师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单方发表庭外言论成为新现象。对于新媒体时代中的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除了对媒体的规制外,重点还是对律师本身的言论的规制。律师不应通过新媒体就未决案件发表单方庭外言论。在新媒体时代律师庭外言论规制的对策方面,可以借鉴西方司法"禁言令"制度,并加强网络空间的干预。要加强律师惩戒制度,遏制律师利用新媒体操作社会舆论影响审判的行为。谨慎发表庭外言论应是律师的一项重要的义务。  相似文献   
533.
《人民政坛》2014,(1):42-42
《人民政坛》编辑部:日常中,总有一些代表被称为“大炮”代表,在各种场合都敢大胆发表言论,有些言论听着有道理,有些言论则说得有些过头了。但在个别“大炮”代表看来,代表享有言论免责的权利,就是要敢说、敢提出尖锐的批评意见。请问,应如何理解代表的言论自由?  相似文献   
534.
新闻自由权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社会事件的不断出现,对新闻自由权的研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拟就新闻自由权的渊源,发展历史,新闻自由权与言论自由权的关系,新闻自由权的立法现状与完善展开讨论,以期给我国新闻自由权保障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35.
公民网络言论反腐功能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榕 《犯罪研究》2011,(6):20-27
随着网络的逐步发展和积极应用,网络反腐在我国已渐成气候。公民通过网站互动、新闻跟帖、网络举报、论坛、博客、微博、民间反腐网站等各种言论平台在网络反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网民言论非理性、网民言论代表性不足、网民意见权威性不够、网络管制法规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应该从加强网络立法、落实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加强网站行业自律、提高网民网络素养,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反腐言论处置机制,鼓励和支持民间反腐网站等方面协力促进网络反腐的发展,并把这一体制外反腐力量更好地纳入到整个反腐体系之中,使民间资源与官方资源形成良性互动,使公民网络言论反腐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536.
文章基于对上海市五所高校的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政府信任度进行了测评,并探索了大学生政府信任度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结构模型。研究发现,大部分大学生“基本信任”上海市政府;与大学生的政府信任程度显著相关的因素有:年级、媒介信息量、媒介评价、绩效满意度、勤政廉政满意度、政府言论可信度评价、政府管理民主化满意度。这些因素或强或弱,或直接或间接,或作为自变量或作为因变量,与政府信任度之间发生着关联,形成独特的结构方程模型。  相似文献   
537.
韩旭 《法学杂志》2023,(1):144-157
律师庭外言论具有公民言论自由权的性质,它是律师在庭审中言论的延伸。律师对庭外言论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律师庭外言论具有不同于普通公众言论的特点,包括监督性和补偿性、权威性和公信性、误导性和煽动性、猜测性和评论性。正是由于具有上述特点,有必要对律师庭外言论进行规制。律师的职业身份要求在庭外慎言;律师庭外言论较少受到监控;律师庭外言论具有更强的传播力;庭审实质化改革使律师庭上言论对裁判的影响加强。律师庭外言论应当遵循如下规则:内外有别规则、当事人利益至上且经其同意规则、品格免提规则、禁止过度披露规则、避免自我炒作规则、反制规则和司法主体适度隔离规则。舆情并非真正民意的表达,“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并非以舆情为中心。庭审实质化改革背景下,律师应将意见发表在庭内,而不是搞“庭外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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