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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上的一项特殊制度,系现代各国和地区区分所有权法中对违反义务的业主采取的最为严厉的制裁措施。其中,德国法、日本法对实行此制度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定有明文,并有案例的累积和类型化的实践。当业主严重违反所负义务而无其他方法排除因违反义务所造成的障碍(或侵害)时,其他业主全体得经由业主大会的多数决决议而提请法院作出拍卖严重违反义务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尽管未认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剥夺,但现今的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实践已产生了对此制度的需求,同时鉴于比较法经验的可借鉴性,未来立法或修法宜明文认可此制度。至于我国认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的根据和界限,为保证严谨性和科学性,应理解为与德国、日本学界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剥夺的根据和界限的考量相同。  相似文献   
32.
33.
特殊担保物权的取舍问题已成为我国担保物权体系构建的关键。业已出台的物权法学者建议稿和征求意见稿均将让与担保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物权加以接纳 ,以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对融资担保的极大需求。但是 ,对让与担保的性质 ,向有所有权构成理论和担保权构成理论的对立。债权人所获得所有权是一种担保性的所有权 ,担保人所保留的是缺乏处分权能的类似所有权的权利。  相似文献   
34.
论债权让与和对抗要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债权让与若要拘束债务人及其他第三人,必须符合法定要件.在对抗债务人的问题上,我国民法以让与通知为要件,但在日本民法上,除此之外还承认债务人承诺发生对抗效力.我国民法可以借鉴.日本民法另外规定了对抗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要件,以解决债权无公示性的问题,我国民法也可借鉴.当然,对日本民法存在的问题,我们须有清醒的认识.  相似文献   
35.
戴建庭 《河北法学》2004,22(8):22-26
债权让与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加快债的流转,促进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我国合同法也对债权让与制度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完善了这项制度。但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债权让与制度在债权让与生效的条件、通知的效力、债权让与的范围及债权二重让与的效力等诸方面还有待于完善。  相似文献   
36.
合同上第三人法律范畴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忠胜 《河北法学》2004,22(7):141-144
作为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制度,第三人制度在有些国家的立法中已有单列,我国合同法之规定尚较为零星。完善我国的合同法第三人制度,首先应明确第三人的范畴。我国合同法所界定的第三人的主体对象应包括合同内容涉及的第三人、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等等。  相似文献   
37.
让与担保制度的发展历程表明,其并非源自理论设计,而是商事实践的产物。确切地说,其正是通过法院对于经济实践中的有关活动进行的司法裁判和学界的学理解释之共同努力,才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以让与担保法理为基础的经济实践活动在我国早已有之,如进口押汇、融资融券,但法律规制的滞后性却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导致同样性质的法律行为得不到相同的司法对待,对经济发展形成障碍。故学界对已发生的问题,应积极进行研究,不限于个案,而应全体观照,以推动让与担保制度的发展,与实务界形成良性互动,互为推手,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进步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38.
论债权让与的标的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债权让与的标的物是债权 ,包括将来产生的债权。在中国大陆民法上 ,债权具有让与性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以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为标的物 ,其让与合同无效。以在性质上无让与性的债权作为让与合同的标的物 ,合同的效力如何 ,应做类型化的考虑 ;此类债权若经债务人同意 ,可以转化为有让与性。当事人禁止让与的约定 ,其效力如何 ,存在有效说、无效说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说的分歧 ,中国大陆民法宜采取后者。  相似文献   
39.
胡绪雨 《法学杂志》2006,27(4):126-128
让与担保作为一种非典型担保是所有权因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而呈现被灵活、弹性运用的状态,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交易习惯的产物。然其产生却对物权法体系的完整性具有内在冲击,因此要采纳让与担保制度则必须分析其优劣所在及其存在空间,设计出一种有效的机制。否则,即使采用这种担保方式,能够对社会产生一定的经济促进作用,也会被其对交易的安全和秩序发生负面作用所抵减。  相似文献   
40.
于文萍  李碧春 《前沿》2004,(12):135-137
目前在房地产按揭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简单地适用担保法中抵押的原理来处理 ,必须在担保法中设定规制按揭的新的担保方式。而大陆法系的让与担保与英美法系的按揭在功能上是一致的。本文集中阐述了我国设立让与担保的必要性 ,并且指出让与担保的自身缺陷 ,提出了克服让与担保制度的弊端应采取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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