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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142.
当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了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也给交警部门调查取证、认定肇事车辆带来很大的难度。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事故责任的划定、车辆的认定提出上诉要求的日益增多,对肇事案车辆痕迹的检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交通肇事案车辆痕迹分类 1.1 交通肇事案可划分为3类。分别为车与车相撞、车与人相撞、车与建筑物或其它物体相撞。我们把肇事车辆称作造痕体,被撞车辆、行人称作承痕体。  相似文献   
143.
交通肇事罪是行政犯罪,必须以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承担行政责任为前提。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除了承担行政责任外,还需要具备其他条件。执法部门在适用刑法第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选”规定时,必须注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逃逸”与刑法意义的“逃逸”是两种本质不同的行为,同时不能违反“同一行为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4.
刑法133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中规定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量刑幅度,本文主要探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性质、实践中如何认定以及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5.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制动拖印可以判断肇事车辆的逃逸方向,推算肇事车辆制动前的车速,可以判断肇事车辆的接触点,但正确无误地认定还有一定的困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人员应根据制动拖印的明显的特征、刮痕、积聚物等痕迹物证来正确认定和准确测量。  相似文献   
146.
准确理解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尤其是明确认定其应当遵循的规则,是正确处理交通肇事疑难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认定时应遵守的规则包括:交通肇事行为的有罪性;定罪的纯粹性;行为人对交通肇事的明知性;逃逸目的的特定性;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性;逃逸行为的单纯性。  相似文献   
147.
从主客观因素的十个方面分析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的原因 ,并提出了六条遏制对策  相似文献   
148.
交通肇事罪在我国发案率极高,有很大的危害性。因关系到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大小,故在实践中应把握不同情形,按照我国罪刑相当原则确定肇事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尤其应注意因被害人的疾病等因素而导致其死亡时,对肇事者责任大小的认定,以客观态度对待肇事者,体现我国刑法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49.
陀建华 《当代广西》2005,(22):57-57
【案情】2001年7月27日22时40分, 博白县农民刘敦伟驾驶一辆大货车由岑溪往梧州方向行驶,当驶至国道207线 3243km+800m 处时,突遇陈娟莲等5人从右侧公路边相向行来。由于驾车速度过快,刘敦伟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致使陈娟莲被撞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敦伟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将陈娟莲送往医院抢救。伤者陈娟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刘敦伟得知这一情况后,即弃车离开岑溪,随后又到广东打工。直至 2005年6月7日,岑溪市公安局将其逮捕  相似文献   
150.
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将交通肇事犯罪不仅规定在刑法典中,而且规定在一些行政法规里,对这类犯罪的处理方式也形式多样化。相比较而言,我国立法对交通肇事犯罪的规定存在缺陷,有必要修改我国的交通肇事罪,将逃逸行为独立出来,以不救助罪论处,这既有助于理解交通肇事罪,而且更易于处理指使逃逸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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