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614篇 |
免费 | 14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2篇 |
工人农民 | 16篇 |
世界政治 | 9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0篇 |
法律 | 2156篇 |
中国共产党 | 166篇 |
中国政治 | 494篇 |
政治理论 | 133篇 |
综合类 | 66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5篇 |
2023年 | 90篇 |
2022年 | 88篇 |
2021年 | 115篇 |
2020年 | 90篇 |
2019年 | 77篇 |
2018年 | 21篇 |
2017年 | 58篇 |
2016年 | 93篇 |
2015年 | 163篇 |
2014年 | 326篇 |
2013年 | 232篇 |
2012年 | 267篇 |
2011年 | 302篇 |
2010年 | 249篇 |
2009年 | 268篇 |
2008年 | 308篇 |
2007年 | 184篇 |
2006年 | 172篇 |
2005年 | 127篇 |
2004年 | 133篇 |
2003年 | 91篇 |
2002年 | 91篇 |
2001年 | 71篇 |
2000年 | 58篇 |
1999年 | 18篇 |
1998年 | 6篇 |
1997年 | 8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5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4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4篇 |
1986年 | 3篇 |
1982年 | 1篇 |
1981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75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41.
942.
吕春娟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64-71
夫妻财产问题愈渐在亲属法领域受到瞩目,因它兼具身份法与财产法之双重属性之特点,既引发研究者对亲属法基本理论的思考,又引发其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审视。基于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之目的,本文立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第4条之规定,既肯定其立法意义,又指出该条的立法不足,同时借鉴域外立法的科学合理性,在必要性与可行性基础上对我国非常夫妻财产制度做了简要建构。 相似文献
943.
合理期待原则是保险合同的特殊解释原则。为了真正实现合理期待原则的意旨,彰显契约正义,必须明确其适用规则。合理期待原则保护的期待是客观上的合理期待,该原则适用于接受保险格式条款的被保险人,无论其是否为老练被保险人;其适用不以保单条款有疑义为前提;该原则适用于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包括经保险监管机构审批的保险条款,不适用于个别议商条款;在适用位阶上,合理期待解释原则属"超越性之原则"。 相似文献
94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依法治国的集结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是我国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这表明,健全宪法的实施,已融入为我党的执政理念。 相似文献
945.
沈宏彬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6):44-50
民间法研究在中国方兴未艾,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向就是研究民间法参与司法过程的方式.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方向上的研究大多将法律单纯视为解决纠纷的机制,而忽视了法律解决纠纷的特殊方法,从而将民间法参与司法过程的问题简单化.本文试图基于司法过程的内在逻辑,提出民间法应用于司法过程的一般原则. 相似文献
946.
947.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6):61-66
谈及类推,刑法学界普遍认可"禁止类推"这一原则。实际上"禁止类推"这一命题过于笼统和模糊,以至于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刑法权威学者对该命题持保留态度。刑法适用过程中的"类推"具有两种面相——作为漏洞填补方法的类推适用和作为法律适用基本方法的类推思维,前者应被刑法禁止,而后者却是刑法适用中无法禁止的推理方法。这两种类推之间的区别,实质上就是一种"度"的把握,而将"度"界定为刑法规范目的指导下的犯罪类型更具有操作性。另外,既然刑法中两面性的类比推理足以囊括刑法适用中的全部类推,那么摒弃"类推解释"这一充满争议的概念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948.
949.
我从来没有要求别人听我讲的。我没有本领改进社会,我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可以影响社会。我算什么呢?不是什么大人物,是小人物。你要听就听,不听就不听。我是从事经济解释的,解释什么政策会有什么效果,但我不是改革者,这不是我的专长。 相似文献
950.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民商法中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从刑法角度却常常被定性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从实践中来看,司法机关倾向于作出有罪判决,但不少学者持无罪的观点,因此引发争议。无罪说持股权转让自由,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论点,而有罪说主要以行为对国家土地管理秩序的破坏等作为入罪理由,进行实质解释。但二者对犯罪形式与实质的论述各有忽略,对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应当“一刀切”评价,应当在实质解释的基础上,对构成要件进行规范分析,作出类型化处理。而从立法角度而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违法所得数额的犯罪定量存在活性不够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