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6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18 毫秒
71.
72.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源结构与运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之常设机构和代表职位 ,在国有独资公司内部居于领导者的地位。但由于目前我国公司法设计上的固有缺陷 ,且在董事长的权力源结构中 ,非规范性法外权力实际大大超过了公司法上赋予的规范性权力 ,致使董事长集董事会职权于一身成为可能 ,权力变型运作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基于此 ,跳出现有制度框架 ,在现行《公司法》之外寻求对国有独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创新 ,从规范董事会、董事长之权力源入手 ,改善监事会的结构 ,充实监事会的力量 ,提升监事会的地位 ,建立全新的由监事会→董事会→经理机构的二层制治理结构模式 ,应是解决目前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进退维局面艰较为可行的制度方案。为此 ,把国有独资公司从现行公司法中析出 ,适时制定单行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已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73.
公司治理机制的本土化——从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相分离理念展开的讨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公司治理制度远未达到体系化、合理化的状态 ,应当通过立法方式限制股东会的权力 ;扩大董事会职权 ,增强董事会的代表性和独立性 ;修正或取消法定代表人制度 ,推行共同代表制度 ;实现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的科学分离 ,辅之于更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74.
论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外部管理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筱红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1,(3):99-101
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不断完善使得经营决策成为企业的首要管理职能。如何实现和谐的外部管理一体化 ,利用互连网整合资源、重组流程以及正确地认识环境、融入社会是每个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试从企业外部管理的角度讨论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75.
我国企业再生程序的制度分析和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企业破产法实现了对破产程序制度的重大改革,将现行的企业清算主导型破产程序转变为企业再生主导型破产程序,规定了重整程序、和解程序和清算程序。其中有关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的规定,即为企业再生程序之规定。企业再生程序的制度设计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上不仅涉及破产程序理念的提升,而且涉及制度基础的完善。 相似文献
76.
企业经营国有景区是一种制度创新。通过分析企业经营国有景区时,影响企业开发行为的四个主要因素对企业保护资源行为的作用,即市场竞争、合同约束、清晰界定产权、加强监管惩戒机制,提出景区供给市场竞争、景区转让合同对促进企业保护资源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清晰界定旅游景区经营权的内涵和外延、加强对破环行为的监管惩戒机制才能促动企业的保护资源行为,并且指出要企业采取以保护资源为先的合理开发行为。必须从多个途径共同综合作用,并针对实践中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77.
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观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修订影响了对该罪内涵意义的理解 ,特别是需要重新考察其客观要件。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既侵犯了公司、企业经营活动的公正竞争交易秩序 ,又侵犯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的廉洁性。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 ,或者在经济往来中 ,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归个人所有 ,数额较大的行为 相似文献
78.
刘国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6):89-90
解决中小企业板块监管进退维谷的问题 ,应该做到 :兼顾近期和长远利益 ,逐步改进中小企业板块监管体制。主要是规范投资利益群体 ,适当调整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和数量 ,将政府的管制与会计信息需求市场引导相结合 相似文献
79.
公司相互持股是企业结合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利弊并存。对公司相互持股进行法律规制,包括对母、子公司互相持股的立法规制,限制相互持股的比例,限制相互持股的表决权,规定公司相互持股达到一定比例后的通知义务。 相似文献
80.
为了应对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在企业内部设置食品安全监督员,是一种有效的措施。虽然我国2009年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引入了食品安全员制度,但规定得过于原则。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修订在即,最近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规定了食品安全员资格,但是,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任职资格、责任等领域仍然需要进一步规定。日本、韩国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比较成熟,可资借鉴;通过对比分析两种不同的制度背景和运作模式,有助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安全员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