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32篇 |
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3篇 |
世界政治 | 8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6篇 |
法律 | 61篇 |
中国共产党 | 2篇 |
中国政治 | 31篇 |
政治理论 | 16篇 |
综合类 | 97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9篇 |
2019年 | 3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5篇 |
2014年 | 24篇 |
2013年 | 28篇 |
2012年 | 27篇 |
2011年 | 25篇 |
2010年 | 23篇 |
2009年 | 18篇 |
2008年 | 29篇 |
2007年 | 11篇 |
2006年 | 7篇 |
2005年 | 2篇 |
2004年 | 4篇 |
2003年 | 1篇 |
2002年 | 1篇 |
2001年 | 4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31.
和解是国家间关系中一种典型的、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国家间互动形式。与和平不同,和解是发生在那些有严重历史恩怨的“宿敌”或“世仇”国家之间,它不单单是物质层面上的冲突解决,更涉及民族心理和精神创伤的愈合,是一个从冷和平走向暖和平、从不稳定和平走向稳固和平的长期过程。目前,学术界既有的关于国家间和解的研究描述多于诠释、案例多于理论,存在着忽视和解的阶段性特征、割裂政治与经济的关联性逻辑等缺陷。国家间和解的发生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行为,它或是等级制作用的结果,或是在面临较为强烈的安全关切下,国家在维护国内政治合法性与国家安全之间作出的一种平衡。国家间和解的巩固与深化本质是一个将和平制度化的过程,它涉及三个密不可分、又相互递进的机制:从承认(对历史事实的再确认)到补偿(对非正义的弥补和纠正),再到融合(多层次的社会融合与交流机制),是在内力与外力、政治与经济等多重复杂因素互动作用下的结果。国家间和解的实现会带来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能够显著地改变国家内部的政治经济生态,又能够获得超越双边关系的意义,不仅有助于推动国家与地区和平的深化,而且也是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232.
刘哲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1):60-6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均在探索完善刑事和解程序的机制.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遇到多方面的现实性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对刑事和解的性质认识不深、操作程序繁琐、缺乏联动机制等.应该明确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构建公、检、法、司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的和解方式,切实增强和解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233.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刑事和解在我国都处于起步阶段.要使该项制度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和解主体、和解内容、对被害人的赔偿、刑事和解的确认及效力等方面,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相似文献
234.
执行和解制度是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涉及到执行权、执行和解的性质和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只对当事人有一定的效力但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在维持现行法律有关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前提下,主要应从加强执行风险告知和完善执行保全等方面对执行和解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