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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翀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1):119-121
美国贸易法设立301条款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与历史因素,其形成与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从历史渊源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了解其产生、发展的原因,从而分析其将来的应用趋势,对我国有一定启示,有助于我国建立与完善相应的制度与措施。 相似文献
2.
本文首先对服务贸易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法学概念进行了解释,然后从五方面论证服务贸易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简单分析了服务贸易法与其它法律部门间的关系,最后对我国服务贸易法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3.
1994年6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The United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以我“知识产权执法不力、侵权行为失控”为由,宣布将我国列为严重违反其贸易法特别301条款(Special 301)的“重点国家”,并对我发起为期6个月的所谓“调查”。1994年12月31日,美国贸易代表坎特宣布,因磋商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将对我国实施贸易报复,并公布了一份价值28亿美元的报复清单,对我输美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随后,我国外经贸部公布了反报复清单。围绕特别301条款展开的中美两国有关知识产权争论和谈判及其可能引发的贸易报复战,不仅在中美两国国内,而且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两国谈判代表的努力下,更重要的是,基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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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进运动是近代美国国内一次大规模的拓殖运动,也是美国人西部开发的过程。由于这场运动具有群众性、自发性和多向性的特点,政府、国会主要采取立法形式对运动加以鼓励和引导,显现出突出的作用和地位。自18世纪末至19世纪晚期,政府、国会为西进运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性文件,譬如关于“领地”制度的《西北条例》、著名的《宅地法》、《鼓励西部草原植树法》和《州际贸易法》等;这些法律性文件。不仅推进了西进运动向广度发展,而且也为近代美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并对美国经济、政治和社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对美国西部立法内涵及特点略作以探讨。 相似文献
5.
<正> 服务业是当今美国经济中最为庞大、发展最快的行业,目前服务业产值已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60%以上。近几年更呈现强劲的增长趋势,递增速度高于其他产业。 美国有十大服务行业在世界居领先地位,它们是旅游、运输、金融、教育培训、商务服务、通讯、设备安装维修、娱乐业、信息和医疗保健等。其中旅游业在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中高居榜首,外国旅游者消费在旅店、租车和机票上的费用就占美国全年服务业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另外,版权使用费和租赁费(包括租用美国电影和电视节目的费用)也是美国重要的服务贸易收入之一。而教育(特别是研究生学费)、金融服务、专业技术转让和服务(特别是建筑设计和市政工程、法律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计算机程序及数据服务、电讯等服务部门也为美国赚取了大量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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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运输领域统一法律的必要性以及对CMI和UNCITRAL的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是国际海事委员会秘书长,瑞典的Alexander von Ziegler博士就目前国际海上运输领域统一法律的必要性,以及CMI、UNCITRAL(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统一法运动中承担的工作所作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统一法律背景的回顾;CMI工作的组织;运输法工作组的研究领域;CMI目前工作项目及工作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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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法的性质与演进之分析--从WTO竞争法设立的角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反倾销法属于贸易法的范畴还是竞争法的范畴取决于对反倾销法的本质与功能的认识。从本质上来说,由于反倾销法是调整跨国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应属于竞争法的范畴,但由于它所具有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功用,又经常被认定为贸易法的组成部分。当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要求在WTO框架下设立独立的竞争规则的时候,反倾销法应回归到竞争法中去,以利于国际竞争法整体规则的建立,并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反倾销理论及运用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8.
美国对中国产品的“市场扰乱调查”对中美贸易关系造成了潜在的不利影响。本文首先简要回顾了《美国贸易法》第 4 2 1节出台的背景及其实施现状 ,然后结合有关案例 ,着重分析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调查、裁定和救济建议中若干对中国不公正的做法。在结论中作者指出 ,特保措施是美国贸易保护武器库中的“新型超级武器” ,因此 ,应对“4 2 1调查”需要政府的外交交涉和企业的法律应诉之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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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敏荣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1,15(1):66-72
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 ,国际统一市场的不断完善 ,贸易法不断地国际化 ,规制国家经济行为的国际法规范不断增多。由于存在海外经济行为日益增多 ,商业国际化不断加强 ,贸易法的自由化和国际化 ,WTO框架内新的贸易机制扩大了贸易法范围且涉及竞争条款等原因 ,反垄断法的国际化已不可避免 ,形成一个普遍的国际反垄断制度成为必要。普遍的国际反垄断制度既可以适应国际经济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 ,又可以克服目前国际反垄断法制中的不确定性。由于国际反垄断法调整对象的双重性 ,国际反垄断法可分成两种不同的规则。在国际立法中 ,两种规则分别立法将会取得更大的成效。 相似文献
10.
2006年我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开始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由于从事中德仲裁法改革比较研究,曾向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下称UNCITRAL或贸法会)秘书处提出了实习申请,希望通过在UNCITRAL的亲身工作,能收集到更多的比较法资料。尽管实习位置较少且申请者众多,但幸运的是秘书处还是很快同意了我的申请。从2007年2月初,我开始了在贸法会为期两个月的工作。下文是对贸法会和其仲裁示范法的介绍,以及工作中的一些见闻和感想,希望对研究贸法会示范法和关注我国仲裁法改革的读者们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