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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钟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0,33(3):43-52
反腐败立法是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的国家反腐败体系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而受贿犯罪立法又是我国当前反腐败立法之核心。我国现行刑事法律中关于受贿罪入罪量刑的标准及其根据贪污罪入罪量刑条款确定之立法模式,从内容及形式方面均无法完整地反映出受贿罪之罪质及其社会危害性,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受贿罪与贪污罪在罪质及社会危害性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应及时更新受贿罪之立法理念,让受贿罪的入罪量刑标准能够真正体现其罪质和社会危害性。受贿罪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不可交易性,只有能够反应受贿行为本身的各种情节方可作为受贿罪入罪量刑的根据。故受贿罪应当设置符合其罪质特点的独立的罪刑条款,建立受贿罪数额、情节二元入罪标准及以情节为核心的量刑标准。 相似文献
582.
罪犯狱内吸烟不仅有影响身体健康、增加经济负担的一般危害性,还有监狱特定环境下的特殊危害性,如影响狱内生产安全、改造秩序、环境清洁等。针对狱内禁烟的难点,安徽监狱局白湖监狱管理分局采取了有效的管控措施,全面实施罪犯禁烟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584.
策划制造新疆"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境外"三股势力",是指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恐怖势力。代表这"三股势力"主要有三大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是最具危害性的"东突"恐怖组织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恐 相似文献
585.
武志坚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2(4):72-75
家庭暴力对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它不仅严重侵犯人权,破坏家庭的稳定与和谐,甚至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以暴抗暴",进而导致伤害、杀人犯罪。同时,家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与社会丑恶现象紧密相关,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加。解决家庭暴力既要依靠法律途径,更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努力。为了使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同时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起完善的家庭暴力干预体系,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类文明。 相似文献
586.
李少君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1,(1):83-89
当前刑罚体系针对强人工智能体具有局限性,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权利刑均无法适用于强人工智能.应当适当调整刑罚体系,增设删除数据、修改程序和永久销毁的刑罚处罚方式.在适用相应刑罚时,应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遵循报应与预防相结合的二元论思想,根据社会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的大小设置刑罚梯度.只有在强人工智能体的罪行极其严重时,... 相似文献
587.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6):58-65
《刑法修正案(九)》将袭警行为新增为妨害公务罪第5款并规定从重处罚,一定程度上平息了理论界就是否新增"袭警罪"的纷争,为实现条文间的协调以及法律规制范围的明确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在适用过程中,应明确妨害公务罪的主要客体为正在执行的公务行为;对"警察"的理解应不限于被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公务的"正在执行"也不应局限于严格的上班时间;同时还应结合社会危害性内容,将暴力限制为对警察的人身暴力,其程度应为轻微伤以上,轻伤以下,并且适当考虑暴力的原因。 相似文献
588.
《理论探讨》2016,(3)
近年来,关于网络谣言的争议案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媒体以及学术界的关注。网络谣言本身具有复杂多变的特性,且当前我国法律中有关网络谣言的罪名体系为治理网络谣言提供的法律依据不够清晰,使得个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谣言进入了网络谣言罪名体系的制裁范围之内,造成了司法困境。针对这一问题,从"社会危害性"这一核心概念出发,重点研究违法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性,即是网络谣言对谣言受众生活影响的累加,通过三元素法对网络谣言社会危害性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通过健全相关法制、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增强管理机构及评估人员专业化、提高民众认知谣言的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途径,不断探索网络谣言治理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589.
见危不救的悲剧一再重演,越来越多人呼吁增设"见危不救罪"。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证了我国目前不适合增设"见危不救罪",并提出完善《民法通则》的规定以鼓励见义勇为,转变"见危不救"案件判决思维方式以减少见危不救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