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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论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模式及其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争端解决机制是区域贸易协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主要是运用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解决成员间的贸易纠纷,但也有自身的特点。现有区域贸易协定适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可概括分为政治解决模式、混合解决模式和司法解决模式。区域贸易协定各成员国是在考虑希望达成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一国经济对其贸易伙伴的依赖程度、成员国相对经济实力大小、愿意提交争端解决的事项及区域贸易协定成员数量的多少等多种因素后,决定采用何种争端解决模式的。本文建议我国在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时,其争端解决机制采用混合解决模式。 相似文献
22.
吴慧 《国际关系学院学报》1997,(2)
新的国际常设司法机构——国际海洋法法庭于1996年8月1日在选出首批21名法官后,正式开始执行职务。在已有国际法院的当今国际社会,又出现一个具有世界规模的专门性国际法院,不仅是不同利益集团或国家妥协的产物,也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23.
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是专门为解决朝鲜核问题而设计的,从2003年8月开始,六轮正式会谈创造了一个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新的案例经验,使朝鲜免遭美国的打击,为和平解决朝核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但朝鲜半岛无核化问题迄今仍未得到解决,未来的出路是尽快说服美国、朝鲜回归六方会谈,在“谈”的过程中加强各方之间的政策协调与共识。 相似文献
24.
25.
美国介入国际争端解决的历史悠久,涉及的面广泛深厚。本文通过美国18世纪以来介入国际争端的实践,说明美国历史和政治中法律和外交的密切关系,分析美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利用不同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实践和态度,总结美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经验,以提出可供中国未来实践借鉴的建议。美国一方面积极参加国际争端机制的构建以及通过仲裁和司法和平解决争端(包括涉及军事活动的争端)的案件,另一方面也对以国际仲裁和司法解决国际争端持怀疑态度。这种怀疑态度在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后开始占上风,在最近墨西哥诉美国案后进一步恶化。然而,美国仍是在国际法院案件最多的当事国之一。美国在和平贸易争端解决中采取十分积极的态度。另外,美国在没有直接的物质和法律利益的情况下也积极推动其他争端国和平解决争端。美国在利用国际法院分庭机制经验良好,值得中国参考。 相似文献
26.
吴建民 《今日中国(中文版)》2011,(6):12-12
今年3月下旬,我出席了在德国慕尼黑举行的“新政治论坛”。这是每年在欧洲举行的颇有影响的国际论坛。著名的核裁军专家汉斯·布里克斯(Harts Blix)说:“世界变了,世界从MAD时代进入了MED时代。”他的提法在会上得到广泛认同。 相似文献
27.
中国一直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这种和平手段主要分为政治与司法两种并在全球化时代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国家更倾向于运用司法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在无政府状态下,主权国家出于本国国家利益的考虑、结合争端本身的特点选择最适宜的争端解决方式,是国际争端是否能够和平解决的决定性因素.国际争端解决的司法化趋势不影响国家依据国际法所赋予的合法权利、自身偏好自主选择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中国对“南海仲裁案”的“四不”立场,完全是由于仲裁案本身严重违反国际法,并不能由此否认中国参与和支持国际司法的积极立场和态度.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国想要成功实现和平崛起,必须把握运用政治、司法手段处理国际争端的“黄金分割点”,提升在国际公约的制定等议题上的话语权、争端规则的动议和谈判能力等,以在国际司法程序中增加胜算. 相似文献
28.
新的国际常设司法机构——国际海洋法法庭于1996年8月1日在选出首批21名法官后,正式开始执行职务。在已有国际法院的当今国际社会,又出现一个具有世界规模的专门性国际法院,不仅是不同利益集团或国家妥协的产物,也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展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29.
谈判、仲裁和司法裁决是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常用方法。实践表明,谈判有很大难度,而仲裁和司法解决有比较大的不可预测性和不可控性。调解居于仲裁(含司法解决)与谈判中间,程序上有像仲裁之处,实质上是谈判的辅助措施,且有可控性,其成果除了双方届时接受以外,不具有约束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鼓励争端各方采用自愿调解,规定排除于有约束力程序管辖外的一些争端可以诉诸强制调解,并且对自愿与强制调解的程序作了一定的规定。 相似文献
30.
<正> 两年来,我国的国际公法学在稳步发展中.1990年4月,北京举行了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我国的国际法学界提交了一批有质量的论文,涉及国家主权、人权、海洋法、反对恐怖主义等.1990年6月和1991年6月,北京大学法律系和国际法研究所,两次召开"联合国国际法十年"座谈会,与会的专家、学者畅谈了我国国际法学界参与"十年"活动的构想,并提出一些课题,其中有:国际政治新秩序的法律基础,第三世界与国际法,国际环境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等.1990年和1991年,海洋法学会两次召开会议,讨论领海的无害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