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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宝 《共产党员(沈阳)》2011,(9):43-43
江苏常州市春江镇新华村曾是与华西村相媲美的明星村,总资产达十多亿元。然而.2002年在时任新华村党委书记金华友等人的操纵下,该村近20家、涉及数亿元资产的村办企业大都转制给了金华友的亲友。金华友还多次操纵股权转让,其妻成为新宇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子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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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控制权之争的连续剧已经播到了最后一季,大结局正如人们预期的那样降临。围绕着黄光裕、陈晓、贝恩资本的三国志,始于结盟抗黄,终于各个击破。大股东的股权在未被稀释的情况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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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股神”巴菲特作为评级机构穆迪公司的最大股东,现身由美国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FCIC)举行的听证会,就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中的角色接受质询,一时吸引了全球投资者和媒体的关注。和这位极负盛名的投资大师一同接受质询的还有穆迪的CEO麦克丹尼尔,两人心有灵犀地和FCIC“大打太极”,推卸评级机构对金融危机所应负有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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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是法律公平正义原则和股东平等原则的内在需要,公平、正义、平等一直是法律的主旋律,本文从分析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和限制大股东滥用权力的法律现状从而引出公司法规定中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并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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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公司中,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利用其具备的地位优势和影响力侵害中小股东甚至公司的利益时有发生。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不力的制度性根源在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和滥用,中小股东的制衡能力薄弱,大股东诚信义务的缺失以及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需要针对这些不足设计法律保护机制,从而使中小股东权利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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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业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1,(4):12-15
我国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根本原因是上市公司股份畸形。纠正上市公司畸形股份,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小投资者权益才能得到真正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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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是我国立法首次对司法解散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它可以有效地解决公司僵局,但同时因其规定过于简单,对一些具体问题,如司法解散的管辖法院,诉讼主体资格的确定,司法解散法定事由的认定标准和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缺乏可操作的规定,影响到相关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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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根据公司法的立法精神,公司通知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通知,应为实质意义通知,而不能为仅走形式的程序性通知。公司因未经有效通知而召开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未能参会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