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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今日中国(英文版)》2005,54(2):56-56
The “Bird‘s Nest” was jointly designed by Herzog and De Meuron and the China Architecture Design Institute. It has been both acclaimed and decried. 相似文献
622.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住改商"问题日趋由隐变显。立法上的缺失给司法机关处理由住宅商用引起的纠纷带来了困难。各地采用不同的方式试图利用行政手段解决"住改商"问题,但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权属性,公权力干预私权利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本文探究住改商问题的私权本质,讨论对住宅商用进行规制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623.
今年《嘹望》新闻周刊第20期以倾国抗灾大会战为主调,几乎整本刊物都在展示全国奋力抗震救灾的壮举,显示出主流媒体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读了这些报道,感动之余,联系我国历史上发生的几次大地震灾害,深感我国应当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府灾害管理体制。贵刊介绍了国际上抗震救灾的经验,日本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出台了《建筑物法》,把建筑 相似文献
624.
近年来,由于城市用地日益紧张,建筑向地下扩展已成趋势,常见的是在地面建筑首层之下,修建一层或多层地下停车库,这样既增加了建筑物的使用面积,又提供大量停车位。但是,这部分建筑即地下停车库楼面标高低于室外地面标高,导致其排水不能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地下停车库排水主要包括:车进出入口开敞部分汇集的雨水,冲洗地面的排水,扑灭火灾时消火栓和消喷用水的排水等。根据这些排水的特点,可确定如下排水方案:在地下停车库出入口坡道最低处设集水沟,拦截雨水;在室内设集水沟,汇集地面排水;设适量集水井,与集水沟连接,收… 相似文献
625.
关于区分所有建筑楼顶平台的所有权归属,学术上有全体区分所有人共有说和顶楼住户专有说之对立。通过对共有说的逻辑合理性和价值正当性的反思和论证,提出我国物权立法应在坚持楼顶平台一般应推定为共有的前提下,允许特定区分所有人对法律的这种推定予以反证,证明其对楼顶平台享有专有权。 相似文献
626.
627.
金锦萍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11(3):24-33
物业小区内的共用部分的明确界定不仅关系到区分所有权人对于共用部分的使用和维护,还直接关系到区分所有权人对于共用部分费用的分摊和收益的分配。共用部分可划分为法定共用部分和约定共用部分,甚至可以将共用部分指定为特定区分所有权人所使用,以同时符合法理和现实需要。可惜物权法没有完成此项任务,因此格外期待特别法对此问题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628.
一、案情简介2004年,原告关某以合法买卖方式取得一宗土地,该块土地上原有一栋违法建设,建于1996年,该建筑物的建设人为该块土地的出售人,至今未办理规划许可。土地转让时,该栋房屋连同土地一起转让并移交给买受人关某。2010年7月21日,阳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属的阳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在巡查时发现了该违法建筑物,并致函市住建局依法认定了其未经城乡规划部门许可,属于擅自违法建设情形。2010年10月18日,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相似文献
629.
630.
《物权法》第74条第1款的规范性质不同于任意性规范,其不是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或者补充,也不同于授权第三人规范,所涉及的利益不是特定第三人的利益,而是业主群体的利益,同时也得不出赋予业主撤销权的解释结论。按照强制性规范所规范的三种领域而言,《物权法》第74条第1款应当属于强制性规范,且属于其中的效力性强制规范。违反此种具体强制性规范的后果,须结合《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当属无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