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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商品房买卖案件存在预售领域纠纷频发、合同主体不对等、诉讼请求及理由多样化特点,文章从上述三个特点入手,围绕在司法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存在的疑难问题及实务观点展开论述,在分析特点和界定商品房买卖案件中关于预售合同的效力、一房二卖问题、房屋质量、面积误差等问题的情况下,提出了应对策略:健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体系,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纷争;加大惩罚性违约金的适用,避免“一房二卖”的发生;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减少违约的发生。通过上述探讨,以期为司法审判提供相应参考,促进商品房买卖案件的司法审判工作能够有序进行,从而最大限度满足、实现诉讼双方的合理诉求,提升商品房买卖案件的处理水平,最终促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832.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事业单位聘任教师与高校间的法律关系,教师流动过程中因辞职违约产生的纠纷缺少明确的处理依据。本文通过分析辞职违约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规定,对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与责任加以明确,使工作实践得到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833.
黄云霞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
责任竞合是法律上竞合的一种类型,它是因同一行为而产生的两种责任。实践中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多有发生,我国新合同法第一次予以确认了该项制度,本文运用最新的法律规定,全方位对之作一深入探讨如责任竞合的概念、特征、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救济以及实践中如何行使请求权,等等。愿与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834.
牛建平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4)
我国传统的合同立法对违约责任的规范,一直着眼于实际违约责任,但随着市场经济活动的展开,实践中常出现合同在履行期到来前,一方就有了明示或默示的毁约表示,另一方因此可能受到的损失又没有明确的法律救济措施。新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责任,这一立法的突破不仅完善了我国的违约责任制度,而且必将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835.
李猛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77-79
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行为是普遍存在的。但我国《合同法》对根本违约行为构成、责任与补救等方面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笔者简析了英国普通法、美国判例法,指出根本违约不同于一般违约,构成要件十分严格,应谨慎对待,从严把握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区分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一般根本违约与不可抗力的根本违约。既要防止根本违约的滥用,又要对违约情况全面把握。对《合同法》违约责任部分的完善提出建议,以利于合同当事人交易时认识把握,便于法律、仲裁机关处理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836.
<正>202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检察指导性案例第156号郑某安与某物业发展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以下简称“检例第156号”)虽为常见的“一物二卖”案,但涉及违约损害赔偿中的期待利益、违约时的惩罚性赔偿和法院对损害赔偿数额的酌定权等诸多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837.
狭义的履行辅助人、占有辅助人、执行辅助人/事务辅助人均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其行为被划归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因此,在合同履行和违约的领域,他们均非第三人,其行为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不应或不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具有独立人格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调整的范围。其法律后果,在法律设有明文规定时依其规定,在当事人有约定且不存在无效原因的情况下依其约定,在合同当事人对违约的造成也有过错时必然成立违约责任。除此而外,具有独立人格的第三人的原因属于通常事变,违约的当事人是否因此免责需要区分情形而定。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第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前提或基础或条件的背景下,应当认定债务人可以预见第三人的原因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债务人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不以第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前提或基础或条件的背景下,第三人的原因构成介入原因/中断原因,它“中断”了债务人的行为与债权人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故债务人不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838.
定金在我国交易实践中的重要性与其在理论上的受关注度不成比例。定金不是物上保证,也非独立的金钱担保,它和违约金均为债权的一般担保。定金责任作为违约责任方式的定位,为法律调控定金责任提供了逻辑前提。定金的固有功能决定了定金责任的惩罚性色彩通常比违约金责任更浓厚。我国《民法典》对定金责任的三种适用控制都存在问题:将定金合同定性为实践性合同缺乏理论依据,且实务上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合同标的额20%的上限有时使定金责任对违约补偿不足,有时又远高于违约损失;仅适用于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行为也与契约自由扞格,亦无法与定金的现代运用场景相匹配。定金与违约金功能的高度相似性决定了定金责任应类推适用违约金酌减规范。定金、违约金等违约赔偿约款确定的是第二次合同义务或转化义务,而非违约责任,通过惩罚性赔偿法定原则可限制其惩罚性,由此可统合各类违约赔偿约款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839.
李蕊张彩彩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3,(2):84-95
面对地方隐性债务存量,中央“不救助”原则起到了很好的源头管控和风险规避作用,但近年来有些地方不断加剧的政府债务风险也给当地带来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压力。借鉴预算法中对有关地方实行扶助的制度经验,对地方债的自救施以“有限扶助”,是制度选择上的一种可能。“有限扶助”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兜底救助”,是中央在坚持“不救助”原则、由地方自行偿还的基础上,明确对资格、流向、程度和方式进行限定的扶助:根据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强弱,限定扶助对象资格;根据地方债筹集资金的性质不同,限定扶助资金流向;根据中央财政压力的大小,就整体债务规模限定扶助程度;根据中央在地方债法律关系中的角色定位,限定扶助方式。同时,中央对地方政府实施扶助的前提条件、程序设计、责任追究等应当通过法律进行明确,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中进一步防范化解“有限扶助”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和财政风险。 相似文献
840.
著作权专有权对软件的保护使得软件源代码处于闭源状态,很难参考借鉴他人软件,软件创新受阻,开源软件为了克服著作权保护的弊端应运而生,其本质上属于在开源许可证保障下的新型著作权许可模式。开源许可证为附解除条件的著作权许可合同。GPL许可证为不可撤销合同,著作权人选择了开源,就不得作出商业限制保留,亦不得撤销先前已经作出的许可证授权。在所有许可证种类中,GPL许可证最为严格,具有高传染性,对于在逻辑上与开源软件的源代码有关联且整体发布的衍生作品,只要有一部分受GPL开源许可证约束,则整个衍生作品都受GPL开源许可证约束而必须开源。用户若违反GPL开源许可证的约定,则其失去使用开源软件的条件,已获得的授权失效。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违约救济或侵权救济,二者竞合,允许当事人择一救济方式维权。我国著作权法应重视对开源软件的规制,不断总结经验并完善相关制度,以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