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9篇
  免费   4篇
世界政治   1篇
外交国际关系   3篇
法律   39篇
中国共产党   12篇
中国政治   22篇
政治理论   19篇
综合类   17篇
  2022年   3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3篇
  2019年   2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5篇
  2015年   3篇
  2014年   11篇
  2013年   7篇
  2012年   8篇
  2011年   5篇
  2010年   12篇
  2009年   11篇
  2008年   12篇
  2007年   4篇
  2006年   3篇
  2005年   8篇
  2004年   4篇
  2003年   2篇
  2002年   1篇
  2000年   3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91.
杨镇源 《湖湘论坛》2007,20(5):96-97
在甲午战争之后,为救国图强,我国一些知识分子选择了通过翻译外国小说来改造国民思想.大多数小说译者采用了归化的策略,从而使晚清小说翻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对此,传统的翻译忠实观无法解释.而目的论融入了社会历史文化的考量,使我们更全面地考察晚清小说翻译的归化风尚,从而肯定了其归化策略的合理性,也拓宽了我们研究的视野.  相似文献   
92.
本文尝试从遗失物拾得制度的目的论视角对该制度进行论述,探求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期更有效实现遗失物拾得制度应有的功能。  相似文献   
93.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数罪并罚制度因时间、程序、犯罪行为人个体差异等而产生不同并罚结果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本质上违背了刑法上的罪刑相当原则.该现象之所以产生并长期存在,主要是因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颇具多重缺陷.要解决此种缺陷,我国应当以刑罚目的论为引导,通过完善数罪并罚机制,并适度发挥法官自由裁量权,才能得以成就.  相似文献   
94.
现代刑罚目的在报应观与预防观相结合的基础上呈现惩罚、威慑、矫正、补偿多元化发展趋势,刑罚方法相对个别化原则开始盛行,从而确立了现代刑罚观。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中,我们应当正确认识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对现代刑罚观做出应然的回应,应和刑事诉讼多元目的与多元价值追求,促成刑事诉讼程序多元化,实现刑事程序多元化与刑罚相对个别化的契合。  相似文献   
95.
张瑞体 《法制与社会》2014,(14):286-287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行政诉讼法的建设也面临诸多的问题。特别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从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初人们就提出了种种的质疑。本文将结合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的规定,分析我国现存目的论的观点,结合我国的社会发展现状,找出适应我国行政诉讼发展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96.
姜涛 《法学》2020,(4):33-49
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需要建构特别的涉疫情犯罪教义学,这是一个融贯政策把握、刑法法理、解释方法等的综合存在,产生一些重要命题。司法解释对涉疫情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面向的体现,亦对刑法解释提出了新要求。把"疫情防控秩序"作为新生法益,可以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提供法理基础,亦对涉疫情犯罪之定罪与量刑的解释形成内在制约,需要在入罪与出罪、重罪与轻罪、重刑与轻刑的选择上灵活运用目的论解释,充分发挥刑法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7.
自然目的论思想在康德那里是以一种先验的形式出现的.康德认为自然界是有目的的,生物有机体也是有目的的.康德的自然目的论思想具有重要的价值,对现代生物学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当代生物学哲学结合现代生物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批判地继承了康德的自然目的论的合理思想.并对其发展和超越.  相似文献   
98.
在先法性法益、宪法性法益和后刑法法益中,只有后刑法法益概念具有解释论机能。通过对入罪判断起决定作用的目的论解释以及谨守出罪的实质解释,法益概念的解释论机能得以充分实现。构成要件保护法益的内容决定刑法规范的目的,这便从形式上划定了构成要件的适用范围,实现刑罚处罚范围的明确性。在此基础上,基于刑法的辅助性法益保护原则,通过保守的实质解释进一步限定罪刑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实现刑罚处罚范围的合理性。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是复杂法益,包括秩序法益、传统法益和生态法益,三者之间存在一定位阶关系且判断基准在于人类关联性,这对于相关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至为关键。  相似文献   
99.
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法哲学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骁克 《政治与法律》2021,(4):109-121
当下人工智能主体学说面临诸多问题,需从法哲学视角予以审视。就人工智能本体而言,其行为具有自主性,不宜纯粹以客体相待;从他者期望视角观察,人工智能拥有道德责任能力,系道德主体。法律主体理论经历了由自然人有限人格到全面人格,再到自然人、法人综合人格的演化过程,呈现客观化趋势,不唯理性、意志等主观要素论,其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提供了栖居空间。在目的论意义上,人工智能能够推动积极向善,助力美好生活,实现显著的经济社会价值,作为法律主体具有合目的性。在当代,传统主体哲学转向,人的哲学危机引发新思考,尤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主体-客体范式发生变化,客体主体化的历史经验及当代实践显现一种哲学可能性,即主体不限于人,从而强化了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0.
徐涛 《学理论》2012,(35):193-194
随着国内媒体大量报道西方国家的政治新闻,众多学者开始对西方政治体系进行分析研究,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对西方政治演讲的关注。对于政治演说词的翻译分析,曾有不少学者进行过探讨。从德国功能翻译理论中的目的论出发,以奥巴马的获胜演说为例,运用功能目的论来具体分析译文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从而看译者为达到预期的翻译效果而采用何种翻译策略来消除东西方的文化理解分歧,进而在文化差距之间搭建桥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