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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arbitrability)问题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它直接涉及到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管辖权以及仲裁裁决的效力。而关于可仲裁事项的概念,学者们又是众说纷纭,通常认为可仲裁性是可以在各国公共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的界限。各国立法者在决定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问题时,多是基于本国公共利益和政策的衡量,从而在可仲裁与不可仲裁的争议事项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一旦仲裁协议事项超越了这条界限,即视为与公共政策相抵触,仲裁协议将归于无效。  相似文献   
182.
孙向齐 《法学杂志》2008,29(2):149-151
代偿取回权是破产法之取回权制度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在取回权标的物遭遇毁损、灭失或被非法转让后,在存在代偿财产的情况下为取回权人提供救济渠道。代偿取回权是取回权行使的特殊形式,具有物权属性。凡由取回权标的物转化而来,可以从破产人其他财产中区分出来的代偿财产,取回权人都可以对之行使代偿取回权。行使代偿取回权应向管理人提出,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相似文献   
183.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破产清算事务的机构。对于破产管理人给予相应的监督,从而保证其权力的实行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实现价值目标,顺利完成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184.
关于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关系,各国的立法和理论都存在争议,在实践中,也经常遇到一些难以区分的情况。本人根据自己的理论学习研究,及几年的教学经验,对此问题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85.
南望破产,震动安防界!这家曾经赫赫有名、极具发展前景的安防企业,是如何一步步滑向破产深渊的?它的破产,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样的教训和思考?  相似文献   
186.
我国于2007年开始实行的新破产法引入了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且在第三章专门规定了管理人的资格、地位、职权、监督、报酬和责任等内容,把管理人制度放到了比较显眼、重要的地位.这是对现行破产法清算组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与国际破产制度接轨的一个良好开端.管理人制度尽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破产法中是一项成熟的制度,但对我国来讲还是一项新事物.所以,有必要对国外管理人制度进行一些探讨和研究,以供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87.
2008年3月22日,台湾当局在举行地区领导人选举的同时举办两项公投,投票结果是两项公投都遭到否决。“入联公投”投票率为35.82%“返联公投”投票率为35.74%,均未达到法定的50%的投票率门槛。“入联公投”的挫败再一次证明“台独”不得人心,“台独”势力推动“法理台独”的阴谋再一次破产。  相似文献   
188.
刘宁  张辛 《中国律师》2008,(12):52-54
根据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1条的规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对破产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会议行使。因此,如何组织好债权人会议,以保证和方便广大债权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就成为了破产管理人的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89.
190.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侵犯商业秘密罪, 是指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能否成立, 可以从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要件等方面对它的构成特征进行分析, 要在司法实务中划清本罪与假冒专利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还要注意对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 非法侵占、擅自转让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和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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