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895篇
  免费   85篇
  国内免费   26篇
各国政治   28篇
工人农民   24篇
世界政治   105篇
外交国际关系   27篇
法律   1623篇
中国共产党   1053篇
中国政治   1511篇
政治理论   587篇
综合类   1048篇
  2024年   13篇
  2023年   65篇
  2022年   66篇
  2021年   81篇
  2020年   98篇
  2019年   68篇
  2018年   39篇
  2017年   65篇
  2016年   68篇
  2015年   180篇
  2014年   409篇
  2013年   352篇
  2012年   436篇
  2011年   475篇
  2010年   444篇
  2009年   501篇
  2008年   508篇
  2007年   423篇
  2006年   390篇
  2005年   270篇
  2004年   254篇
  2003年   232篇
  2002年   218篇
  2001年   135篇
  2000年   134篇
  1999年   33篇
  1998年   13篇
  1997年   11篇
  1996年   1篇
  1995年   3篇
  1994年   1篇
  1992年   2篇
  1991年   1篇
  1990年   1篇
  1989年   1篇
  1988年   1篇
  1985年   4篇
  1984年   1篇
  1983年   1篇
  1982年   3篇
  1981年   3篇
  1980年   1篇
  197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00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991.
我国传统社会以社区为载体,拥有悠久的社区自治传统,社区会议在实现社区自治,听取社区意见,化解社区矛盾方面发挥过重要功能。但是作为传统社会基层自治手段的社区会议在进入现代社会后,遇到了新的挑战,无法再适应新的基层社会治理需求。现代社区治理亟需我们在继承发扬我国传统社区自治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社区自治与社区听证的法律制度,提高社区参与,实现社区自我管理,建设和谐社区。  相似文献   
992.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时,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通过制定和修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笔者认为:当前制定和修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主要是对国家法律作出具体实施性的规定较多,变通和补充规定的较少,制定和修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工作尚未转向依法开展变通工作上来。  相似文献   
993.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战略抉择,是要长期坚持的基层政治制度,它作为基层民主的主要形式而存在,必将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早日实现.但这个过程也伴随着曲折与艰难,本文将探讨村民自治在理论规定和现实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背离以及它们之间关系.  相似文献   
994.
万德明 《云南人大》2008,(10):31-33
祥云县地处大理州东大门,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县,境内居住着汉、白、彝、苗、傈僳、回六个世居民族和十九种少数民族,全县有三个民族乡镇(米甸镇、东山乡、普溯镇)。2007年末,全县总人口456847人,少数民族人口8124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7.78%,其中:苗族588人、回族510人、其他民族1920人,多数居住在山区、半山区,以大杂居、小聚居形态分散在二乡六镇、  相似文献   
995.
谢元清 《政协天地》2008,(10):35-36
当前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推进,各地对新农村建设有许多大胆的尝试与创新,并取得良好成效。本文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分析建立农村社区组织、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的可行  相似文献   
996.
村民自治制度下广东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颁布和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广东农村在村民自治制度的多年实践中,基层民主政治有了长足发展。在民主选举方面,施行了村民自主参与和选举模式创新;在民主决策方面,建立了以村民为决策主体的民主决策体制;在民主管理方面,出现了多元民主管理主体和多样化民主管理方式;在民主监督方面,实现了村民对村干部及村务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997.
业主自治的实现模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住宅小区贯彻业主自治原则,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实现业主自治的模式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模式。本文结合我国的现状,对这一模式的适宜性进行了分析,并运用代议制和分权制衡原理对业主自治的实现模式进行了重构,提出了“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998.
一、居委会与基层政权的关系 居委会是一个自治组织,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与其他机关组织彼此都是独立的主体,没有隶属关系,没有领导和服从关系。根据居委会的性质和职能我们不难看出,居委会的权力来源是社区的居民授权,而不是上级行政机构授权;其权力性质是社区自治权,而非国家公共权力,居委会不是政府系统中的组成机构。居委会是社区居民通过契约方式产生的,它必须代表社区居民普遍的利益和要求。作为社区居民意志的代表性机构,它有义务向政府部门反映和传达居民要求,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99.
居委会自其建立时始就具有强烈的“剩余性”和“行政赋予性”色彩,它增强了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职能发展的弹性和行政性发展的倾向,并使其成为企业、政府职责下放的承担者。居委会组织的现行角色与自治组织的定位明显不符引发了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要求。虽然在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上存在基层自治能力弱化、政府在基层缺乏职责承担者、单位社会遗痕影响社区资源整合等问题,但是构建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的协作共生机制依然是我们的适当选择。  相似文献   
1000.
作为少数民族群体享有的政治发展权包括共治权和自治权两个方面.在中国现行宪政体制下,这两方面的权利分别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制来实现.从实践效果来看,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制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针对少数民族政治发展权而设的保障措施仍有完善的必要.为使少数民族群体享有的政治发展权在中央和地方的决策过程中不被忽视,必须在决策程序上设置一些可供选择的方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