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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柏浪涛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3):169-174
经传唤到案可以成立自首。投案对象可以包括被害人,但要求具有接受审判的意愿。亲友送首时,可以不要求行为人具有投案自愿性。供述同种罪行可以成立特别自首。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构成自首。 相似文献
72.
理解“罪行极其严重”,只要犯罪的客观方面危害严重,就足以界定为“罪行极其严重”,而无需再附加“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这两个限定性条件。“被动自首”与“主动自首”均为“自首”,但两种“自首”在量刑上应有所区别。“主动自首”应当比“被动自首”承担的刑事责任更轻。李昌奎犯罪后并没有向被害人家属“积极赔偿损失”,更没有得到“被害方谅解”,那就当然不能改判死缓。 相似文献
73.
张健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4):67-76
中国的死刑终将被废止,但这需要一个过程。不过,死刑被过多适用的现状必须及时改变。死刑的立法控制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并不能承担过多期待。相对而言,死刑的司法控制才是限制死刑适用的现实合理路径。死刑的司法控制应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齐头并进。较之于死刑的程序司法控制,死刑的实体司法控制更为关键。因此,必须从严把握死刑的适用条件,通过对"罪行极其严重"进行限制解释来指导司法实践的死刑适用,以最大限度地实现限制死刑适用的目标。 相似文献
74.
邹颉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80(5):30-34
奥斯卡.王尔德的短篇小说《亚瑟.萨维尔勋爵的罪行》从故事情节、人物塑造和叙事手法等方面,反映出王尔德唯美主义文艺观的丰富内涵。王尔德的文学创作并非都是“为艺术而艺术”,其中有些作品既是唯美主义又具有现实主义社会批评性质,是两者的巧妙融合。 相似文献
75.
“东突”的由来及其恐怖组织的主要罪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长期以来饱受"东突"恐怖势力的危害,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突"恐怖势力勾结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在我国新疆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策划、组织了一系列恐怖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文章着重介绍了"东突"的由来及其近年来在我国境内外制造的一系列主要恐怖事件,揭露了"东突"作为国际暴力恐怖组织的邪恶本质. 相似文献
76.
叶巍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5(4):52-53
因涉嫌一般聚众斗殴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归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由聚众斗殴转化而来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行 ,应当认定为不同种罪行 ,从而构成自首。 相似文献
77.
死刑缓期2年执行制度是我国刑法的独创,在废除死刑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这一制度对于限制死刑的适用、改造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该条规 相似文献
78.
79.
康树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0,14(5):18-24
有组织犯罪霸占地盘 ,大肆行恶 ,疯狂抢劫 ,拐卖妇女儿童 ,横行乡里 ,无恶不作 ;制毒、贩毒 ,走私 ,赌博 ,控制卖淫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从事“企业化”犯罪 ;其犯罪收益向经济领域渗透 ,以合法、半合法的企业经营掩护其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80.
国际犯罪分为"国际核心罪行"与"一般国际犯罪",它们源于习惯国际法或者条约国际法,但都被国际公约明确规定.我国缔结、加入了大量规定有国际犯罪的国际公约,而这些公约都要求缔约国通过国内立法对国际犯罪加以规定.因此,在我国全面或者大部分地规定国际犯罪,既是作为条约缔约国的义务,也是防止、有效惩治国际犯罪所必需的措施.鉴于我国的刑事立法特点,我们宜在刑法典中统一规定国际犯罪.即在修改刑法第9条、增加其对国际公约适用灵活性的同时,我们可以将一般国际犯罪根据其侵犯的客体规定于现有各章中,并新增一章"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罪"来规定战争罪、种族灭绝和危害人类罪这些国际核心罪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