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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量刑活动与定罪活动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量刑事实的构成、量刑证据、量刑事实的证明要求以及量刑事实的运用等不同于定罪事实。量刑事实的证明一般奉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罪重事实的证明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罪轻事实的证明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  相似文献   
122.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包括反驳对方的主张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这是当事人追求胜诉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相似文献   
123.
《今日上海》2009,(3):45-4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裁减人员报告的通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时应提供4项材料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一口件,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出具全体职工签章推举产生职工代表的证明材料;工会代表或者职工代表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职务和劳动合同期限等;企业制定的书面裁员方案,包括企业裁员人数、  相似文献   
124.
刘顺彬 《法制与社会》2010,(29):271-27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存在着一味强调证明标准的客观性、忽视了司法人员的主观意思状态的问题,忽视了实践中法官的因素,有可能导致法律与实践脱节。本文认为应当重塑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运用法官依内心确信对证据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125.
乔惠 《天津检察》2008,(2):47-47
存疑案件是指立案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处理的案件。由于《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早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对逮捕后作存疑处理的案件是否应当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存疑案件的当事人具有犯罪嫌疑,有证据证明其有罪,只是因已有的证据尚达不到定罪的要求而推定当事人无罪,因此不存在刑事赔偿问题。第二种观点认为,对于存疑案件,应视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赔与不赔,不能一概都赔,也不能一概都不赔。对于采取强制措施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应予赔偿:而对于采取强制措施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则应不予赔偿。第三种观点认为,既然不能认定当事人有罪,那么对存疑案件都应当给予赔偿。  相似文献   
126.
一、引言 证人,即知道案件事实,且能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以直接或间接证实案情的全部或部分的人。他们依法提供的证言可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是审判活动中据以定案的数种证据之中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它的证明效力及作用更为重要。甚至可以说,若撇开了证人证言,大部分案件的基本事实根本就无法认定,然而,作为定案依据的每一份言词证据须经庭审质证,因此,证人直接出庭作证并经当庭质证而予以确认的证言,无论是从法律意义还是从证明效力等方面都是毋容置疑的优势。  相似文献   
127.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贯穿着整个刑事诉讼证明过程的始终。刑事诉讼主体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判断证据等活动都需围绕着证明标准而展开,因此,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证明标准体系关系着证明主体的利益,也直接影响着诉讼的整个进程。笔者意在借鉴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和大陆法系的"内心确信"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诉讼文化和实际情况,提出构建"多维"的刑事诉讼标准。  相似文献   
128.
刑事证明及其标准的内涵,是具有主观思维活动性和具体法律行为性的有机统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质量互变规律",即"质、量、度"三维度,进一步探析刑事证明标准可以得出刑事证明标准的"质",即为标准性--法律真实(传统法律真实和现代法律真实);刑事证明标准的"量",即为标准化--主观法律真实和客观法律真实及其层次化建构;刑事证明标准的"度",即为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9.
闫欣 《中国司法》2007,(2):51-54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公证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免予质证,法官可直接认定公证书证明的事实。但诸多公证案例表明,现行公证证明的法理并不明确,证明标准并不统一,同一事实的证明有很大差异。公证员作为公设证明人依法专门从事证明工作,其有权和有时间审核要证明的事实,其认识事实是自己的感知,故公证员只能证明自己感知的事实。主管部门可以在辩明公证证明法理的基础上,统一公证工作证明事实的标准。  相似文献   
130.
证明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门籍制度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籍,本意为书籍、书册,也特指门籍.所谓"通籍"即开通、设置门籍.古代法律的制定与保护统治者的利益紧密相关.<唐律疏议>的律文内容,紧挨着"名例"的就是"卫禁律"."卫禁律"中主要部分就是对"阑入""阑出"的规定.古代的宫殿不容他人轻易出入,官员有事出入宫殿以何为凭证呢?那就要说到"通籍"这个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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