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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楚道文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7,(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利益与物权人享有的经济利益产生冲突,这成为对物权的“绝对性”起限制作用的重要因素。对环境利益的考量必须体现在物权法中,这不仅能够弥补环境法的权利缺失等不足,而且是相邻权和用益物权等物权制度的价值所在。为了避免物权法在鼓励人们追求财富的同时带来更大的环境问题,在物权法中对环境保护进行权利义务上的规定也显得尤为重要,这是物权法的创新,也是民事法律体系化的要求。正是这些原因,我国《物权法(草案)》(第七次审议稿)的许多条款体现了对环境的关怀。 相似文献
92.
论土地资源生态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补偿包括国家通过征收环境资源税以保证政府提供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包括对因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的需要而受到损失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公正的补偿。土地资源生态补偿必须贯彻一种整体主义的生态补偿观。就我国现行的土地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度运作而言,其现实可行的模式只能是政府主导型。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税收以生态受益者对国家所进行的环境经济行为机会成本进行补偿为征收标准;土地资源公益征收性质的生态补偿应当贯彻以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低于征收前为补偿标准,其补偿范围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并予以救济的维生上的财产性不利益和非财产性不利益。 相似文献
93.
在环境保护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已经没有人可以忽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法律也需要在不同程度上进行"绿化".在目前民法典制定的讨论热潮中,很多学者试图对未来的民法典进行绿化,而对民法典进行绿化的关键在于民事主体①制度.本文从民事主体制度的传统设定开始着手,对于民法和环境法的价值目标和理念进行了剖析,然后从功能和民事主体的本质方面分析了在民事主体制度中反映代际公平内容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94.
要实现环境刑法基本理念的突破,亟需回归环境刑法应然的生态本位。一方面要主张环境刑法应以环境大生态的可持续存在和发展为目的,这有利于实现环境大生态的安全、公正、和谐等价值;另一方面要批判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这有利于发挥环境刑法的生态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95.
论我国《能源法》的制定——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全球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正面临着十分复杂的能源形势和安全问题,因而制定一部《能源法》是十分必要的。《能源法》应当将保障能源供应与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益、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环境作为其立法宗旨。《能源法》应当定位于能源领域的综合性立法,主要对涉及能源安全、能源效率、能源管理、能源环境保护等全局性的问题和其他单行能源法不予调整的问题加以规范,发挥宏观管理和对各单行立法加以协调和拾遗补缺的作用。由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成的《能源法》起草小组起草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果能够进一步听取意见,去粗取精,相信能够成为一部科学和实用的《能源法》。 相似文献
96.
实践表明,我国保护环境的传统模式即行政执法方式是失灵的。当前,探索司法介入环境保护的新模式是必要的,而环境司法的首要问题就是环境公益诉权的问题。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赋予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同时,还要探索检察机关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过程中的诉讼地位、处分权的规制、证明责任的分配、诉讼时效等程序机制,以达到既保障且诉权、又加以合理规制的目的。 相似文献
97.
目前区域差距已经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区域和谐。区域和谐,不仅包括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协调发展,也包括区域内经济和环保等问题的协调发展。构建区域和谐,区域经济发展应当与环境保护同步。以承接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转移为研究点,试图构建一个可行的区域和谐社会的环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98.
环境犯罪的客体要件——环境权之本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牛忠志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4):20-23
将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客体要件,已是必然趋势。基于当今社会的现实情况,诺顿的弱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是可取的。奠立于该伦理观之上,环境权的主体就只能局限于人类,包括自然人、单位、社会和国家;环境权有单独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只要是环境法主体享有在安全和舒适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无论是实体的还是程序的、无论是开发环境方面的还是利用环境资源方面、也无论是自然人的还是社会的抑或是国家的等都属于环境权大家庭的一员。各个具体环境权元素因不同的权利主体而不同。 相似文献
99.
逯驭麟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5):40-45
环境问题日益成为经济社会突出的问题,政府主导的环境行政规划,是对环境问题最直接的指南针。可是在目前阶段的环境行政规划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先引入环境行政规划的概念,分析目前我国环境行政规划的断片化现象,然后采用经济学中成本—收益的分析模型对目前环境行政规划立法与行政领域断片化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继而得出如何解决环境行政规划断片化问题的方案。 相似文献
100.
陈晓景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2):117-121,166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公益"内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人类共同的环境利益;一种是多个人的环境权益,只有人类共同的环境利益才是真正的公益。由于人类处在环境共同体之中,共同体成员对共同体的维护责任理论应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石。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安排应根据中国国情,建立法律解释型和立法型两种基本类型的制度路径。同时,环境公益诉讼研究应坚持发展逻辑与实证逻辑有机结合的学术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