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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建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犯罪检察官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也是该院第一批下沉至社区参与战疫的志愿者。从工作中嫉恶如仇、雷厉风行的检察官,到义无反顾、冲锋“疫”线的志愿者,她在共产党员的答卷上,默默地写下了三组卓越的数据——捐赠人:“110”和“2200”早在疫情初始,鲍建敏就察觉到此次疫情的不一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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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20,(4)
检察官办案组是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基本单元之一,也是对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的有益补充。从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的提出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首次立法确认,我国检察官办案组改革框架已经基本形成。然而,纵观检察官办案组改革实践,检察官办案组面临组织类型多元、运行机制失范、适用范围模糊、责任认定简单等诸多问题,影响着办案组织发展进程。对此,未来检察官办案组改革应当实现组织类型的统一性、运行机制的规范化、适用范围的规范化、责任认定的精细化,进而健全办案组织功能,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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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其中包括对简易程序的修改。然而,与修改后的简易程序相适应的司法制度并没有出台。设置怎样的制度与新简易程序相适应,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大课题。本文首先就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进行解读,然后就检察机关构建何种与简易程序相适应的司法制度提出建议,以期实现简易程序设立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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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检院对民行申诉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级检察院不能受理不服上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这样容易形成基层检察院办案不饱和、省级以上检察院超负荷的状态。实践中,部分省级检察院将不服二审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件,指令下级或者基层检察院受理、审查,但这样又存在缺乏法律依据以及效率低下的问题。检察机关对中诉案件的级别管辖需要兼顾各方利益,既要解决基层检察院办理申诉案件不饱和的问题,又要解决省级检察院办理中诉案件超负荷的问题;既要合法,又要提高效率。为此,可以设立上下二级院的联合办案组,即在一定的条件下,二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可以借助下级检察院的力量办理不服二审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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