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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通过司法解释创造了"债随物走"规则。这一规则在实践中常适用于企业将其重大资产对外投资的交易。现有的相关研究大多认为这一规则是对法人财产独立制度的违反,主要以继受人责任和公司分立作为对该规则进行限缩解释的理论基础。针对这一规则,截至2018年9月的全样本实证研究表明,我国法院在企业对外投资情形下适用"债随物走"规则有其现实的考虑,其决定性因素包括债权人的类型与新设公司外部投资者的数量。现有相关研究并未意识到这些因素的重要性。与现有理论相比,资产分割理论可以很好地帮助人们分析"债随物走"规则的制度成本与收益,也更契合目前我国的司法经验,可以为这一规则未来的适用提供指导。根据法院的判决经验与理论分析,法院应仅在转移资产的企业之债权人明显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且资产受让公司外部投资者数量较少的情况下适用"债随物走"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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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序与实体的法哲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吉龙华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2):59-62
主观的目的能否变为现实取决于手段是否有效 ,因此 ,目的一旦确定 ,手段就显得更重要 ,因为手段具有直接的现实性。实体之所以是目的就在于它是行为本身 ,是主体的预期 ,而程序是行为的过程、载体 ,是达成实体之手段、行动。程序由此表现出主观价值性、外在的强制性、内在的科学性、相对的独立性、对人的公开性等特点 ,而实体的价值在于为程序指明方向、引发程序的启动和完善、体现着主体的价值追求 ,并在逻辑上先于程序而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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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凯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4):40-48
在刑事法一体化的视野中,当代中国内地死缓的适用不仅包括刑事实体适用,而且包括刑事程序适用。刑事程序适用具体又包括刑事诉讼程序适用和刑事执行程序适用两个方面。关于刑事诉讼程序适用,最主要的内容是死缓不仅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而且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似文献
7.
韩建伟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5,18(6):40-44
在沙特阿拉伯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外投资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沙特的对外投资主要是随着石油收入的迅速增长而出现的,因而它极大地依赖于石油价格和石油收入的波动。由于沙特本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沙特的对外投资也呈现出一些自己的特点。总的来讲,多年的对外投资对沙特的国内经济建设是颇有裨益的;但由于沙特在进行对外投资时本身的一些局限性,使得对外投资的效果还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因而,实现对外投资的进一步合理化,依旧是沙特的重要经济任务和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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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特许人与受许人是地位平等、互相独立的市场主体,二者关系本应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关系。但是,特许人对特许经营组织的“持续控制”,以及特许经营合同缔约过程中存在的受许人投入专用性资产和特许人机会主义行为,使得特许人与受许人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和利益上的不平衡,使得本应平等的特许经营关系成为事实上的从属关系,受许人处于弱势地位,权利易于受到损害。要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立法者必然要启动利益平衡的调节机制,通过法律手段使双方利益关系向受许人倾斜,从而实现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