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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19世纪上半叶,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刻地剖析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从而揭示出社会主义革命的一般规律。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列宁继承和发展了这一革命理论,并付诸实践,取得了伟大胜利,他提出了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社会主义革命理论,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再一次证明社会主义革命的不可抗拒性是社会发展规律的使然。 相似文献
502.
邓志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2):351-355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3项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不可诉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上述规定不仅将"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归类于不可诉行为,并且"这里的‘等’字意味着不穷尽列举,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来看, 相似文献
503.
不可量物侵害的私法救济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私法上,物权法、侵权法均可为不可量物侵害的受害人提供救济。两种救济方式在归责原则、救济方式的综合性等方面存在共同之处。不可量物侵害是否超出正常标准构成重大侵扰或者是否超出邻人的忍受限度在归责中居于核心地位。两种救济方式在损害赔偿的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504.
505.
吸收犯之生存空间论——吸收犯之学理解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在无连续意图支配下所实施的数个同质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对被吸收之罪不再论罪的犯罪形态;其与牵连犯、连续犯质的区别分别在于数个同质的犯罪行为和无连续意图;对吸收犯的判定标准应采取排除主观上具有连续意图的同质性的数个犯罪行为的综合说;吸收犯的行为类型包括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宜按吸收犯论处。 相似文献
506.
事后不可罚行为——兼论吸收犯之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情况下,主实行行为完成以后,在原法益的范围内又实施的一个对主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加以保持或者利用,未侵害新法益的行为.事后不可罚行为在国内刑法理论中较少讨论,在国外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争议比较大.不论是法律竞合说还是构成要件解决说,都不能对事后不可罚行为进行合理恰当的解释.本文通过对我国刑法理论的吸收犯进行改造,将事后不可罚行为纳入吸收犯的范畴.并在此基础之上对该行为的基本特征和形态进行了梳理. 相似文献
507.
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情况下,主实行行为完成以后,在原法益的范围内又实施的一个对主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加以保持或者利用,未侵害新法益的行为.事后不可罚行为在国内刑法理论中较少讨论,在国外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争议比较大.不论是法律竞合说还是构成要件解决说,都不能对事后不可罚行为进行合理恰当的解释.本文通过对我国刑法理论的吸收犯进行改造,将事后不可罚行为纳入吸收犯的范畴.并在此基础之上对该行为的基本特征和形态进行了梳理. 相似文献
508.
在刑法理论体系中,不能犯是一个极易混淆而又不应忽视的理论问题之一。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有关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概念,并没有规定不能犯的有关问题,因而理论界对此问题争议颇多。通说认为不能犯同时具备主观罪过与客观行为两个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应当承担责任。文章通过分析我国通说与日本刑法理论中不能犯之区别与理论根源,指出通说之不合理性,并提出我国刑法中增设不能犯条款的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09.
债的相对性原则是古典契约法的基石,整个私法体系都是在此基础上构建的。传统理论基于相对性原则而否认第三人侵害债权之可能。后世虽然背弃此观点,但一般将债权不可侵性作为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债权具有不可侵性是债权的固有属性,不是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也不是债的效力扩张的结果。我国未来《民法典》应确立债权不可侵性之独立原则地位。同时,债权的不公开性要求严格侵害债权责任的主观构成,以实现自由与权利保护的利益衡量。 相似文献
510.
我国警察在侦查中存在着破门而入行为非理性扩大、在治安案件中破门而入具体应用范围非理性萎缩的现象,应从破门而入的目的、基本原则和权力来源三个方面掌握好破门而入的具体适用,在将治安处罚行为纳入刑法范畴的前提下,解决破门而入在治安案件中的应用问题,并从行为理性角度解决破门而入在侦查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