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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本文概述了学术界关于习惯法争议的几种观点,提出和赞同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确立的具有强制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文章对习惯法的特征及其习惯法与国家法关东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32.
本文针对习惯法不是法的看法,从法律多元主义的角度提出习惯法是法的主张。文章认为,习惯法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习惯法的存在和使用无碍于民众对国家法的认知,不会影响和危及国家法的实施。文章还从实证分析和社会调查的材料中提出不能用习惯做法代替“习惯法”,必须正确处理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533.
本文梳理和总结了法学界对习惯法的几种看法,从法的特征入手,认同习惯法也是法的主张,指出对习惯法的争论,实质是国家与社会视角的分野,是法律一元与多元的对恃。  相似文献   
534.
黔东南是苗族人口聚居地,苗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人人自觉遵守的、具有约束力的解决刑事纠纷的传统刑事习惯法.黔东南苗族传统刑事习惯法规制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行为,侵犯财产权利行为等方面的传统刑事习惯法.黔东南苗族传统刑事习惯法与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相似文献   
535.
杜天冬 《法制博览》2024,(1):157-159
习惯法是民族地区习俗传承与文化留痕的体现,是基层自治的多元化选择。从法理和法的规范性角度来看,习惯法拥有稳定性、实用性、传承性、强制性等基本属性,但从强制性的属性来源来看,习惯法又不具备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与程序法的形式正义追求,即在司法实践适用中,习惯法纠纷解决的作用缺乏制度、法规的指引,司法适用率的降低既不利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也会使得习惯法流于形式。明确习惯法适用范围,加强习惯法理论研究,整合地方习惯法资源,建立习惯法司法适用标准,能够更好地体现习惯法价值与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536.
刘希 《犯罪研究》2006,(3):16-24
我国复杂的民族状况决定了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犯罪进行社会控制的特殊性及难度。本文拟从基本范畴的界定、民族习惯法与刑事制定法的互动、宗教对民族地区犯罪社会控制的影响、民族地区犯罪社会控制法律体系的构建等多个角度论述如何构建针对少数民族的犯罪社会控制法律文化体系。  相似文献   
537.
就我所见,张晋藩先生专门关于习惯法习惯法在中华法文化中的地位和价值的著述不多,他的这方面思想主要体现在《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2014年陕西人民出版社)的“总序”中,也散见在一些其他作品中。张先生在指导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的过程中,也阐述了他对习惯法的看法。我体会,张先生主要是在研究中国固有社会的民法、在思考中国少数民族法史等论题时集中阐述他的习惯法方面的思想的。  相似文献   
538.
习惯法不仅存在于非诉讼情形中,而且渗透于司法中,法院(法庭)的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的混合,决定法律运用的移情性,为习惯法进入司法开了方便之门。司法的过程是法官和当事人协作的过程,是制定法和习惯法互动的过程,是文化传统压迫和现实利益取舍的抗争过程。  相似文献   
539.
习惯法概念的界定历来存在争议,正确界定习惯法的概念及认识习惯法与习惯之间的意义对于我们认识现存法律中的关于习惯入法及习惯在司法中的适用提供重要的意义和理论基础。本文以为习惯法应该是独立于国家强制力之外的一种法律,即区别于制定法。是一定社会中,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实践中所惯性的为一定的群体人们在心理上所接受的,能够像发一样规制人们行为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习惯。而我国民法中的交易习惯也应当是习惯法。至于交易习惯的适用,应当由司法机关汇编适用。  相似文献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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