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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1998年2月19日涉嫌票据诈骗的孙建华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经侦支队刑事拘留后,孙建华的朋友黄某某、卞某某找到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刑侦支队民警陆来富,要求陆来富帮忙释放孙建华,陆答应后即向普陀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姚新国请托,并邀姚新国至本市绍兴路某饭店接受了卞某某等人的吃请。同月,普陀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决定对孙建华取保候审,陆来富将其事先从姚新国处得知的这一消息告知了卞某某。同月25日,孙建华被取保候审。同年3月,被告人陆来富又邀请姚新国在本市上海宾馆海上皇宫接受了孙建华为其被释放而表示谢意的宴请。席毕,陆来富在本市静安宾馆收受了孙建华通过丁某某转送的人民币5万元。嗣后,被告人陆来富将其中的1万元赠送给卞某某,余款挥霍花用。案发后,陆给卞的人民币1万元被追回。 相似文献
222.
曾梦佳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2):59-61
对设定抵押权的私有房屋买卖时抵押人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以便使抵押权人为实现其抵押权及时行使对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权,使受让人及时了解标的物的权利状况,以决定自己是否购买。对已设定抵押权的出租房屋进行买卖时,应尊重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223.
民事送达制度正当化原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送达制度属于民事诉讼制度范畴,是各种诉讼行为相互联系的基本方式,其基本功能在于对当事人诉讼利益提供保障。我国送达制度的改革应当在均衡安全性和效率性的基础上,构建分级送达方式和当事人送达与法院依职权送达并存的双轨送达体制。 相似文献
224.
公安刑事执法告知程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刑事执法告知是我国刑事执法诉讼活动的重要程序之一。刑事执法可分为责任告知,权利告知和知情告知。但在当前公安刑事执法告知程序及其履行存在着不告知、告知不全面、告知不及时、告知不记录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执法者执法理念差,法律意识不够和立法不完善。应当更新刑事执法理念,提高侦查人员的执法水平,总结经验,讲究告知方式,加强监督,完善立法,以确保刑事执法告知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25.
226.
黄涧秋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2,(3):64-73
首违不罚与轻微不罚制度相伴而生,在地方探索阶段,前者为后者的下位概念。首违不罚制度在法定要件上细化过罚相当原则,在法律效果上贯彻行政便宜原则,缓和了处罚法定原则。首违不罚与轻微不罚的制度差异表现在事理逻辑、违法行为特征、规制重心三个方面。新法通过以后,各地的实施清单存在混同处理现象,消解了其制度功能。应当将首违不罚适配于持续性管理关系中的高频违法行为。配套告知承诺制的运用,可以降低政府规制的强制性,以合意的方式形成新的责任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227.
案情简要某市房地产评估师协会系某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登记的业务范围为:估价行业信息交流、咨询、培训、服务,出版刊物,鉴定,调处争议。2021年4月8日,某市民政局收到于某提交的举报材料,反映1.某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的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鉴定已经被某市发改委认定为‘红顶中介’。根据《某市进一步推进‘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清理规范各类‘红顶中介’的规定,该局应该彻查清理,取消该协会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的资质。 相似文献
228.
229.
230.
不在犯罪现场抗辩属于一种后发制人式的积极辩护,未经预先告知而在庭审中抛出,将重创控方指控。英美国家往往要求辩方在审前程序中以书面方式预先告知控方其意欲在庭审中提出此种抗辩,并开示据以证明该抗辩成立的证人姓名等信息,以消除此种抗辩的突袭性。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不在犯罪现场的术语,而未确立相关的程序规则。借鉴域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不在犯罪现场抗辩的程序规则不失为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