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445篇 |
免费 | 9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3篇 |
工人农民 | 4篇 |
世界政治 | 2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5篇 |
法律 | 630篇 |
中国共产党 | 63篇 |
中国政治 | 361篇 |
政治理论 | 44篇 |
综合类 | 32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0篇 |
2023年 | 34篇 |
2022年 | 33篇 |
2021年 | 46篇 |
2020年 | 38篇 |
2019年 | 35篇 |
2018年 | 15篇 |
2017年 | 14篇 |
2016年 | 36篇 |
2015年 | 62篇 |
2014年 | 133篇 |
2013年 | 101篇 |
2012年 | 104篇 |
2011年 | 98篇 |
2010年 | 112篇 |
2009年 | 97篇 |
2008年 | 85篇 |
2007年 | 82篇 |
2006年 | 47篇 |
2005年 | 56篇 |
2004年 | 50篇 |
2003年 | 56篇 |
2002年 | 39篇 |
2001年 | 30篇 |
2000年 | 25篇 |
1999年 | 5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4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9 毫秒
141.
非现场执法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中显示出强大的优势。作为一种新型的执法模式,非现场执法取证在应用和推广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深化和完善非现场执法取证工作,一要完善法律规范,为非现场执法取证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二要理顺工作关系,建立法制、科技、交管“三位一体”的非现场执法取证工作协调机制;三要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和推广具有高科技含量、贴近实战需求的动态取证装备;四要突出管理重点,实现非现场执法取证由量到质的转变;五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非现场执法取证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似文献
142.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实质是指“不可数罪并罚的事后行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可以导致不可罚的缘由作出相应的分类,也可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本身的数量作出相应的分类。虽名为“不可罚”,但“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非绝对的“不可罚”。为尊重案件事实真相和体现个案正义,“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至少应作为从重量刑情节对待。 相似文献
143.
数字取证涉及法学、刑事侦查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学科,因而要从这些不同学科的角度及其互相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数字取证研究的内容包括数字取证技术、数字取证程序及规范、数字取证法律。本文介绍了数字取证的概念及特点,分析了数字取证的现状,并对数字取证技术进行了重点描述,最后总结了数字取证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44.
受贿犯罪腐蚀了国家肌体,动摇了社会的根基,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也是反腐败斗争中重点打击的对象。然而,就目前而言,受贿犯罪仍呈现高发态势,其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比例也居高不下,究其原因,除了受贿案件取证难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司法实践中对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把握存在困难,以至在现实中,逐渐形成了惩处受贿犯罪“宁纵勿错”的思想,给了受贿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探讨受贿罪证据标准问题,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受贿罪证据标准,从而加大对受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本文试从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概念、含义,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受贿罪证据标准的现实基点以及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构想四个方面,对受贿罪证据标准问题作一粗浅的分析与思考。 相似文献
145.
146.
1基本案情解某,男,46岁,汉族,北京市平谷区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某车站装卸车间负责人(主任),因涉嫌受贿罪,于2008年5月30日被立案侦查。 相似文献
147.
1 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
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金融犯罪,通常指破坏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信息网络设施,或运用计算机技术以计算机为工具侵害有价值的程序、资料及数据形式存在的财产,如电子货币等。这些犯罪活动严重影响金融业正常的业务处理,引发资金和信誉损失,影响客户利益,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与传统犯罪不同,金融业计算机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 相似文献
148.
民商事域外调查取证是涉外民商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它直接关系到法院对案件是非曲直的判断,在诉讼过程占有重要地位。本文结合我国新近加入的海牙《关于从国外获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论述了我国民商事城外取证的现行立法和实践。 相似文献
149.
本文首先论述了我国现阶段民事公益诉讼保障机制缺失的原周,接着分析了建构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程序保障机制的现实问题,最后具体提出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程序保障机制的对策即激励机制,重点对事前预警机制与事后防范机制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150.
王波峰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4):116-122
事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统一的犯意支配下,当主行为完成后,又实施的一个没有超出原法益范围内的继续保持或利用其不法状态,其不法内涵已经被主行为所包涵的行为。事后不可罚行为理论在我国的研究还不太成熟,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此理论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加以处理,并注意其在定罪和量刑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排除事后不可罚行为的应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