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223篇 |
免费 | 66篇 |
国内免费 | 10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5篇 |
工人农民 | 23篇 |
世界政治 | 14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19篇 |
法律 | 546篇 |
中国共产党 | 268篇 |
中国政治 | 649篇 |
政治理论 | 152篇 |
综合类 | 35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73篇 |
2023年 | 225篇 |
2022年 | 185篇 |
2021年 | 195篇 |
2020年 | 245篇 |
2019年 | 197篇 |
2018年 | 41篇 |
2017年 | 37篇 |
2016年 | 29篇 |
2015年 | 43篇 |
2014年 | 94篇 |
2013年 | 74篇 |
2012年 | 72篇 |
2011年 | 83篇 |
2010年 | 80篇 |
2009年 | 92篇 |
2008年 | 108篇 |
2007年 | 74篇 |
2006年 | 61篇 |
2005年 | 57篇 |
2004年 | 43篇 |
2003年 | 36篇 |
2002年 | 36篇 |
2001年 | 32篇 |
2000年 | 31篇 |
1999年 | 16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4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3篇 |
1992年 | 3篇 |
1991年 | 7篇 |
1990年 | 2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29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31.
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给著作权法律体系带来诸多冲击.在解决后续具体问题之前,必须先明确人工智能是否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目前学界中关于肯定人工智能著作权法定主体地位的观点都有相应的不足.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目前阶段,赋予人工智能著作权法定主体地位既无可能性也无必要性.我国著作权法应当继续坚持其作者权体系的立法初衷和... 相似文献
32.
33.
为建立对牛呼吸道疾病综合征(BRDC)进行快速而准确的病原学检测方法,基于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IBRV)g B 基因、牛病毒性腹泻病毒(BVDV) 5′UTR 基因、牛副流感病毒 3 型(BPIV3)HN 基因和牛呼吸道合胞体病毒(BRSV) N 基因设计检测引物,经过条件优化,建立了检测 IBRV、BVDV、BPIV3 和 BRSV的多重 PCR 方法。 该方法具有良好的特异性和灵敏性,可特异性地同时检测 IBRV、BPIV3、BRSV 和 BVDV,灵敏度分别为 5.86×103、2.42×103、1.02×104和 5.02×104copies/ μL,且重复性良好。 利用该方法对采集的309 份具有呼吸道症状牛的鼻腔拭子进行检测 ,结果显示 ,IBRV、BVDV、BPIV3 和 BRSV 的阳性率分别为6.15%、28.16%、18.12%和 33.66%,其中 BVDV 与 BRSV 的混合感染率为 5.18%,BVDV 与 BPIV3 的混合感染率为 1.62%,BRSV 与 BPIV... 相似文献
34.
35.
刑事责任能力是犯罪主体的核心要件,因此,人工智能机器人是否能成为刑事责任的主体,关键的标准之一是其是否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对于弱人工智能主体而言,因它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只是一个工具而已,所以必须坚持传统犯罪主体理论,在现有的刑法框架内定罪处罚.对于强人工智能主体而言,从刑法内部构成的教义学层面分... 相似文献
36.
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人类社会迈入智能化时代,重构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生态。智能化时代党政工作的智能化要求党政干部必须具备智能素养,主要包括人工智能理论认知、技术应用、信息整合、伦理安全等方面的核心素养。培育和提升党政干部的智能素养,有助于推进智慧党政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监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形塑执政党形象。新形势下党政干部智能素养的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理念、组织、制度等方面入手,帮助党政干部正确和理性地看待智能技术,对党政干部进行系统的智能技术教育和培训,通过建章立制助力党政干部智能素养的全面提升。 相似文献
37.
本文旨在研究医疗机器人在医疗过程中造成损害的侵权问题。讨论医疗机器人本身概念的界定并探究侵权主体的范围,包括产品的设计开发者责任的讨论以及销售者、生产者,同时讨论赋予医疗机器人法律人格的可能性。最后从证明角度探讨优化对类似案件的处理。 相似文献
38.
39.
随着现代科技的深入发展,人工智能技术逐渐为机械赋予了一定的“类人智慧”,在促进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风险和法律问题。通过对当前刑法能否规制人工智能犯罪的研究,本文将涉人工智能犯罪划分为足以规制、规制不足以及无法规制三种类型,并分别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提出了相应的刑法应对策略,包括通过司法解释补齐规制漏洞、完善部分犯罪的构成要件、增设相应的新罪名等,以期为构建并完善涉人工智能犯罪的刑法规制体系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