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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232.
贾楠 《法制与社会》2013,(11):239-240
对人工生殖子女的亲子身份进行认定时,应以"人工生殖目的"为主要标准,"子女最佳利益"为最高原则,将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界定为婚生子女。同质人工体内授精应仍然使用传统的亲子身份认定规则,对异质人工体内授精应当在传统的亲子身份认定规则上有所突破,供卵体外授精的情况下,应以分娩者即不孕夫妻中的妻子为子女的法律母亲,子女的父亲根据婚生推定制度来确认,代孕时应认定委托夫妻为子女的法律父母。  相似文献   
233.
论人工生殖子女父母身份之认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燕玲 《法学论坛》2005,20(5):66-75
传统民法中父母子女关系的建立,血缘与怀胎是母亲同时具备的要素,法律上兼以二者作为认定母子关系的指标。随着医学科技的发达,人工生殖技术使得血缘与怀胎间的相连性不再理所当然,不孕夫妻可以借用他人的精卵通过体内或体外受精,使妻孕育分娩子女,甚至可以将不孕夫妻的受精卵植入他人的子宫怀胎分娩,使得人类的繁衍可以在血缘之外的母体进行。生殖科技对现行法律制度提出了诸多挑战,人工生殖子女之父母身份的认定问题尤为突出。为避免因采用特殊规则形成人工生殖子女为特殊子女的不当认识,立法上应力求采用与自然生殖同样的父母认定标准确定人工授精子女的亲子关系,即依据出生事实确定谁是母亲,根据婚生推定及否认制度确定谁是父亲,丈夫的术前同意限制其对子女的婚生否认权的行使;立足于有限性开放代理孕母的观点,确定代孕子女的父母身份时,法律应突破传统的分娩者为母亲的观念,通过特殊立法规定遗传父母为代孕子女之法律父母。  相似文献   
234.
人工感染猪囊尾蚴的组织结构观察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为了解成熟猪囊尾蚴的组织结构,进一步研究其特异性抗原定位,对猪带绦虫病患者用槟榔、南瓜子驱虫,采集虫卵,人工感染猪,收集新鲜猪囊尾蚴,石蜡切片,HE染色后进行了光镜观察,并用胆汁法翻出头节,超薄切片,进行了透射电镜观察.光镜观察表明,囊尾蚴有2个囊腔,较小的囊腔包括头节和颈节,较大的囊腔包括囊壁和囊液,囊壁外层具有绒毛,并有宿主结缔组织的成分;电镜观察表明,翻出头节的囊尾蚴除与已报道的未翻出头节的囊尾蚴结构相同外,最突出的特点是神经索和排泄管并行,石灰小体呈板层状.  相似文献   
235.
在法国法上,胚胎原则上不是“法律上的人”,但在涉及其利益时,例外地拟制其具有权利能力。胚胎并非普通物,而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受法律特别保护。主流理论认为,人工胚胎因他人原因意外灭失时,其“父母”可提出索赔。冷冻胚胎的“父母”任何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不得基于继承权或其他权利索回胚胎。人工胚胎为不可交易物,代孕属于非法。胚胎研究原则上亦被禁止,但判例有扩大“例外规定”适用的倾向。宜兴冷冻胚胎继承案二审判决,虽合情理但难言合法,且潜藏道德风险,应完善立法以解决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236.
南海地区的人工噪音来源广、种类多,已经对该地区的海洋生物产生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国际法上关于规制南海噪音的主要依据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险预防原则以及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上述法律依据在具体规制南海的海洋噪音污染时存在法律义务不明确、 可操作性差等诸多局限性.为了切实保护南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中国与东盟国家应该确立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目标、设定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法律路径、明确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内容.中国不仅要积极完善本国国内法关于防治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应该积极利用正在与东盟国家磋商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的良好契机,为早日通过南海地区第一份规制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文件而努力.  相似文献   
237.
238.
239.
240.
对来自西安地区不同奶牛场的9头腹泻病牛经临床观察、病理剖检,并从肠道粪便中分离到隐孢子虫。用分离到的虫株接种新生健康犊牛2头。人工感染犊牛均发病并表现出比较典型的隐孢子虫病症状;对人工感染病犊做粪便卵囊再分离和病理学检查,不但重新分离到隐孢子虫,而且可见小肠粘膜上皮细胞坏死脱落,固有层裸露,毛细血管扩张、充血、出血,肠隐窝处含有隐孢子虫,粘膜下层炎性细胞浸润;肠粘膜压片染色镜检亦看到隐孢子虫。试验结果发现人工病例与自然病例所测指标相似,进一步证明西安地区犊牛腹泻是以牛隐孢子虫为主要病原的疫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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