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76篇
  免费   9篇
  国内免费   1篇
世界政治   7篇
法律   119篇
中国共产党   6篇
中国政治   22篇
政治理论   4篇
综合类   28篇
  2023年   5篇
  2021年   3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2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5篇
  2014年   7篇
  2013年   9篇
  2012年   13篇
  2011年   12篇
  2010年   7篇
  2009年   11篇
  2008年   15篇
  2007年   10篇
  2006年   11篇
  2005年   4篇
  2004年   9篇
  2003年   15篇
  2002年   10篇
  2001年   11篇
  2000年   9篇
  1999年   2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1篇
  1995年   1篇
  1993年   3篇
  1992年   1篇
  1990年   1篇
  198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8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71.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包括著作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像摄影作品作为一种特定知识产品也同其它作品一样,享有著作权。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归谁所有 ?被摄影者、肖像权人享有那些权利 ?人像摄影作品之著作权与被摄影者肖像权权益的冲突该如何解决 ?   一、人像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摄影者享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人像摄影作品”它是以特定人物肖像权为客体,通…  相似文献   
172.
新的治安形势下,违法犯罪正在向暴力化、集团化、现代化、智能化发展,对人民警察的人身权构成了严重威胁。警察伤亡率的逐年升高,暴露了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自我保护能力的薄弱。强化警察人身权自我保护的途径有:更新观念,制度管理,规范执法,强化查缉技能训练。  相似文献   
173.
沈阳 《廉政瞭望》2003,(6):51-51
凡是与公民的人身或法人的组织紧密联系在一起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均可称为人身权人身权因主体不同而分为公民的人身权和法人的人身权。因性质不同而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又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贞操权等。身份权主要包  相似文献   
174.
我国农民人身权利的享有,存在明显的"差序格局"对待.基于权利的基本权能分析理论,可准确把握农民人身权利防御权能和救济权能的严重缺失,并可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这种"差序格局"对待的法治对策.  相似文献   
175.
人身权的法律保护具有相时稳定性的特点,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持续性和跳跃性的特点,人身权保护的现行法律与层出不穷的新问题相矛盾、相冲突,使得完善我国目前人身权立法的现状及相关法律制度的重构成为摆在学者和相关法务工作者眼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所要研究讨论的死者名誉权问题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文中简要的分析了死者人身权的保护问题,以期对构建我国人身权民法保护体系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6.
177.
孙Min 《岭南学刊》2001,(6):98-100
一场跨越时空的新的信息网络革命 ,将比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所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的冲击更为巨大 ,它将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工作和学习方式。在这场革命中 ,信息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 ,不同的社会主体拥有的资源优势可以说是信息资源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网络正是以信息为“中介”实现了对现实社会的“数字化的表现” ,众多社会关系实现了在网络上的“重新组合和再现”。整体而言 ,网络这种对现实社会的“集合功能”使得网络宛如独立于现实社会的另一个“虚拟社会” ,在这个“社会”中 ,“分工”的概念…  相似文献   
178.
法人人格权虽在《民法通则》中予以了确认,但学界对此问题一直存在争论。本文认为法人没有人格权,因为《民法通则》将法人人格权纳入人身权体系,与人身权的基本理论是不协调的,破坏了人身权的私法性、专属性、非财产性。应转变立法思路,在理论上取消法人人格权,还民法以私法性质,将荣誉权交由公法保护,将公益法人的人格权问题交由公法来调整;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将赢利法人的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名誉权、信用权,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79.
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法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们对于人身权、财产权一般都是从民事权利的意义来理解的 ,而在行政法上 ,行政相对人作为人身权、财产权的享有者 ,其履行义务的对方并不是民事主体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所承担的相应义务较为特殊 :行政主体不得以行政权力加以侵害 ;行政主体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加以保护 ;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确认并授与这些权利 ;行政主体要保证公民一方这些权利的实现等等。行政主体对应义务的多样化 ,实际上已反映了公民一方作为民事主体在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财产权 ,在行政法领域已成为行政相对人具有行政法属性的人身权、财产权 ,两者具有差别。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可以表现为 :人身、财产不受行政权力非法侵害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对行政主体非法侵害人身、财产的抵制权利 ;人身、财产利益的取得权 ,人身、财产受行政主体保护的权利 ;行政契约权 ,人身、财产权益受行政权力违法侵害后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等等。正确认识和掌握这种差别 ,十分有利于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有效实现和保护  相似文献   
180.
国际人权标准与我国刑法人身权保护的发展方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世洲 《法学家》2006,3(2):70-85
本文以我国参加和承认的国际人权条约为根据,总结了人身权刑法保护的一般国际标准,以我国法律框架为背景说明了我国人身权刑法保护的基本状况,提出了根据国际人权标准提高我国人身权保护的水平和提高中国人身权保护水平的方向性思考,指出降低起刑点才是改革中国刑事法律制度以及法律制度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