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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两大法系的差异在代理方面尤为突出,从《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到《欧洲合同法通则》,国际社会对融合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我国《合同法》也对间接代理介入制度进行了移植。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将对外贸易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2008年商务部废止了《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我国间接代理介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72.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了种种问题,引发了业界对该制度存在必要性及检察监督介入范围的探讨,本文也论述了对该问题的一些看法,并列举了重建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73.
74.
新媒体条件下的表达自由除了推进社会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外,也带来一些不利的后果。药家鑫案件审理前后,新媒体中表达自由的异化,就为此提供了一个鲜活案例。因此,在依法保障表达自由的同时,也需要为新媒体中的表达划出界限,这种界限主要应立足于对言论与行动的区分、言论真实性的审查、对司法独立的影响以及特殊身份主体表达自由等等方面的考虑。同时,这种界限的划定也应该是由合法主体依法进行的,而并非由新媒体提供者单方面确定。 相似文献
75.
汪秋慧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5):47-50
在高校日常管理事项中,对于严重影响学生权利的考试成绩评定,司法可以介入,司法应把审查的焦点放在是否有违公平原则和不正当的考虑上。对于奖学金的发放,若系国家或高校自己设立的奖学金,此发放行为是行政奖励行为,法院应将奖学金纠纷做为行政案件受理,并依滥用职权标准进行审理。对于纪律处分,开除学籍和留校察看可纳入司法介入范围,司法审查应遵循合法原则、比例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相似文献
7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10·13山西省第九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确保全市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和谐稳定,11月1日,晋中市在介休召开了第五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清障护航专项行动现场会,全面启动了村级两委换届前的清障护航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前介入、及早防范、有效化解、依法打击的要求,晋中市政法委印发了《晋中市第九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清障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政法委、组织部、民政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 相似文献
77.
郭理蓉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5):104-108
刑事和解是私权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介入和体现,这对于平衡公权力、更好地尊重和体现被害人意愿具有积极意义,符合现代刑事政策发展的趋势。但私权在刑事司法中的介入亦应是有边界的。盲目扩大刑事和解的范围,既是私权的滥用,也是公权力的不作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设计还在摸索阶段,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大力提倡并广泛适用、特别是在杀人(既遂)案件中适用,并非理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78.
《法律与生活》2011,(5):13-18
在刚刚远去的这个深冬,一个令人心寒的消息在公众心海凝结。2010年12月30日,《南方周末》在年度最后一期刊发了《致命手术——非法心脏支架使用调查》一文,爆出南京市第一医院心内科为利益驱使给病人安装非法心脏支架的惊人内幕。一时间,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截至记者发稿前,在百度输入"非法心脏支架"几个字",弹"出158万条之多的相关信息。这次爆出的消息显示,南京市民老周、北京市民段广水、河北沧州市民刘炳立等人被安装了非法心脏支架。在此之前的2008年5月8日,《南方周末》就以《医院用支架对付支架是医疗故障还是非法牟利》为题,披露了南京市民谢能金、某执法机关担任领导工作的老陆(化名)、某局的局长老巩(化名)、某银行保卫处一位干部的夫人及某医院一位护士的爷爷等人,也有过类似遭遇。在这些病人当中,除老周被安装的Y型支架已被证实尚未批准注册、段广水被安装的3个支架存在质量问题被法院认定医院未尽到医疗器械使用的审查义务判赔段广水13万余元、刘炳立身上所装的2个心脏支架被确定为无证产品外,其他病人只是被认定为不该安装支架而被安装了支架。至于支架的来源、质量,都无从查证。而且,每位病人都付出了昂贵的费用。其实,从2002年开始,病人被安装非法心脏支架以及不该安装支架而被安装的事已经浮出水面。为什么至今仍有类似事件发生?这是一个涉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管理制度、利益之争等问题需要完善和解决。为此,本刊记者春节期间采访了在病房中度过新年的段广水,独家披露了有关其案件的最新进展。 相似文献
79.
80.
康树华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1):57-59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单位受贿罪呈现出蔓延之势,严重破坏我国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尽管现行刑法中已设立专条规定了单位受贿罪,然而涉及单位受贿罪的许多问题,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论证。构成单位受贿罪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及情节严重两个条件,缺一即不构成犯罪。公安派出所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因为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