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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如今,可持续金融以及商业银行践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已经深入到金融业的每一个角落,银行践行社会责任运动也成为一股席卷世界的潮流。在这个过程中.众多国际知名跨国银行的努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具体地讲,包括建立践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建立与完善有利于促进践行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的权力体系以及环境与社会管理机制、积极推动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的国际规范建设以及支持国际人权与劳工规范的具体实践等在内的先进措施以及经验,让包括花旗集团、汇丰银行在内的众多国际知名跨国银行在践行社会责任的世界潮流中,走到了时代的前列。无疑,知名跨国银行在践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经验,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具体实践,值得包括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内的同业者学习、借鉴以及推广。 相似文献
52.
53.
55.
《和平与发展》2011,(4):66-69
1.China-U.S. Relations and the Setuv of Asia-Pacific China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 member by Shi Yongming, Associate Fellow, of the editorial board of "Peace and Development" magazine and a guest researcher of CPDS. The Asia-Pacific region is a confluence area where interests of China and the U.S. meet together. Development in China-U.S. strategic relationship will have direct impact on the the regional setup. Likewise, evolution and changes in that setup will also produce an effect on that alignment of relationship.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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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基本案情王某,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2006年3月,王某介绍某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经理张某与自己的大学同学,时任某局局长的李某认识,并希望李某为张某承建该局的培训楼工程提供便利,给予关照,表示事成后张某会给予李某感谢费。同年5月, 相似文献
58.
背景介绍:在领导活动中有相当一部分工作是“规定动作”,即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对上级的指令如何创新执行?如果指令有欠妥之处该怎么执行?如下一些方法有助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59.
郭理蓉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1):75-80
介绍贿赂罪的存废是个争议颇大的问题.在对争论双方的观点进行系统梳理、辨析后会发现,保留论者所持的诸项理由实际上均不足以论证介绍贿赂行为具有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取消介绍贿赂罪,并将介绍贿赂人作为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予以处理,不仅可以避免共犯理论在贿赂犯罪中的尴尬,充分实现贿赂案件处理中的罪刑相适应,而且还可以使现行立法的缺陷得以自动修复.在此前提下,认定和处理介绍贿赂行为时有若干相关问题如“劫贿”需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60.
魏雪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1):70-72
介绍贿赂罪的设立没有导致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没有造成司法实践中无法解决的适用问题,因而不宜予以废除。介绍贿赂行为必然是行贿罪、受贿罪的帮助行为,由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特殊规定,应该以介绍贿赂罪定罪处罚,但是两种情况除外:其一,行为人与受贿方共谋,并将受贿款项分赃,此种情形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处罚更重;其二,行为人与行贿方属于利益共同体,请托事项的完成对行为人也有利益关系,此种情形认定为行贿罪的共犯,处罚更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