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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
正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为资金融通服务的担保业蓬勃发展,不仅仅信用担保机构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担保业所提供的担保服务也在增多。随着担保业的发展及债务的复杂性,催生出了反担保业务。然而,我国对反担保业务在法律规制上还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仅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国外也没有可以借鉴的相关立法,学界中对一些观点也众说纷纭,其中反担保的从属性也没有统一,而从属性问题是法律使用的基础.为使现实生活中反担保业健康发展,本文就反担保的从属性进行粗浅分析。 相似文献
23.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应当遵循"从随主"原则: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原则上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时中断或中止,反之则否。保证人享有和行使时效抗辩权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性:主债务被重新确认导致主债务人丧失原时效抗辩权,但不影响保证人享有和行使主债务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放弃主债务时效抗辩权或保证债务时效抗辩权的,应区分保证成立的原因关系以确定保证人是否丧失求偿权。保证人放弃主债务时效抗辩权或者保证债务时效抗辩权的,即丧失另一时效抗辩权。 相似文献
24.
襄阳市以代表述职为载体,找出了一条代表从要我履职向我要履职转变的新路子,代表由过去的从属性被动位置,转化到主动主体的位置。在代表述职大会上,代表把履职情况在阳光下晒一晒,接受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评议监督, 相似文献
25.
陈兴良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20(4):18-22
设定性教唆是指教唆者事先设定了实施某种犯罪的具体条件,当该条件出现时,被教唆的人按照教唆的内容实施某种犯罪的情形。设定性教唆具有教唆内容的设定性、设定条件的现实性和实行行为的滞后性三个特征。设定性教唆不同于概然性教唆、选择性教唆和陷害性教唆,在处罚上要结合共犯基本原理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区别对待。设定性教唆概念的提出,丰富了我国刑法中的教唆犯理论,对于司法实践正确地认定教唆犯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6.
论教唆犯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魏娟玲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6):67-70
我国刑法中的教唆犯分为两种:共犯教唆犯和单独教唆犯。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但教唆犯却按分工为标准进行分类。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只具有从属性,而不具有独立性。本文将就教唆犯的性质、存在范围及其立法缺陷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27.
董事与公司等相关主体之间法律关系中地位的有限从属性是产生董事忠实义务的法律基础。立足制定法并结合相关理论构建的董事忠实义务规则制度框架,充分反映了董事地位的有限从属性,它具体包括利益冲突信息披露等规则,这些规则对董事恰当履行忠实义务提出了制度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28.
秘密侦查由于突出工具理性色彩,易对公民权益造成侵害。在分析秘密侦查特征理论和现实悖论基础上,我们应该从隐蔽性、从属性和程序性三方面对其进行规制,以求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9.
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担保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而分别从主债权的特定化和担保发生上的从属性、担保范围和强度上的从属性和担保合同违约金条款的效力以及担保效力上的从属性和独立保函的体系定位三个方面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以期对厘定担保从属性规则的适用及其限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30.
我国《民法典》上的担保系为保障债权的实现而存在,须从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担保权利也就成为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与所担保的主债权同其命运和效力。由此,担保的发生以主债权成立为前提,其范围和强度不得大于或重于主债权,并因主合同之无效而无效,因主债权之转让而转移,因主债权之消灭而消灭。但为因应社会经济发展,担保从属性规则出现日益缓和的趋势。主债权在担保设立之时无须特定,但在担保权利可得行使之时,须有主债权的存在,此为将来特定债权作为担保债权提供了解释前提;最高额担保制度的确立击破了担保权利与具体债权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使得将来不特定债权作为担保对象成为可能。不具从属性的独立保函亦成为《民法典》之外的非典型担保交易形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