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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归因问题的提出始于本世纪40年代,是社会心理学中人们对社会行为做原因推论的一个十分活跃的研究领域。70年代以来,社会心理学归因理论在各个领域得到十分广泛的运用。所谓归因理论(多称归属理论),就是一个人对他人或自己的行为原因加以推论和解释或是判断其原因的信息理论。归因理论研究人如何理解和解释行为的原因。一般来说,人们可以把成功或失败的结果归之于个人的能力、努力、任务难度及机会运气等因素。  相似文献   
802.
电视剧《天下粮仓》中,有个堪称古今一绝的贪官形象,此人即是肩负大清粮仓监管重责的二品大员米汝成。说米汝成是贪官中的“极品”,主要有二:一是此贪创下大清开国以来贪污公帑之最,是个不折不扣的巨贪;二是米汝成的“贪技”高出其他贪官一筹,至死都未让他人察觉,一度保全了他为官“两袖清风”的“清白”名声。起先,善良的观众  相似文献   
803.
火花 《中外法学》1983,(6):75-76
<正> (集团性暴行、胁迫、毁弃)第一条显示团体或者以众多威力;显示团体或者伪装众多威力,并且显示凶器或者数人共同犯刑法第二○八条、第二二二条或第二六一条之罪者,处三年以下惩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加重伤害)第一条之二 (1)使用枪炮或刀剑类伤害他人身体者,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惩役。  相似文献   
804.
浅析侵占罪     
侵占罪是刑法新增加的罪名,它是一种将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它与盗窃罪等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在实践中很容易混淆,因此,本人对侵占罪的概念、特征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论述了如何区分本罪与非罪、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805.
顾云卿 《中国公证》2005,(10):34-35
今天,人们对"借贷"一词已经十分熟悉."借"字,即暂时取用他人提供的财物为己所用;或者将自己所有的钱财暂供他人所用,前者是借入,后者是借出.<左传·定公九年>谓:"(阳虎)尽借邑人之车,锲其轴,麻约而归之."这个阳虎,将借来的车不当回事,把轴弄断了,将车面弄毛糙了才还给人家.再看<论语·卫灵公>:"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不用解释,即知前者是借入,后者是借出.  相似文献   
806.
荒宅白骨     
《法制与经济》2004,(8):50-52
一场纠纷,命丧棍下。“凶手”夫妇外逃,死者停尸六年。尸体变成白骨,邻居纷纷搬走。六年后,“凶手”夫妇终落网,然而,杀人者另有其人……  相似文献   
807.
《创造》2004,(5):48-48
九、会议礼仪 (一)主持人的礼仪 1、主持人应衣着整洁,大方庄重,精神饱满。 2、走上主席台应步伐稳健有力,行走的速度因会议的性质而定。 3、入席后,如果是站立主持,应双腿并拢,腰背挺直。持稿时,右手持稿的底中部,左手五指并拢自然下垂。双手持稿时,应与胸齐高。坐姿主持时,应身体挺直,双臂前伸,两手轻按于桌沿,主持过程中,切忌出现搔头、揉眼、翘腿等不雅动作。  相似文献   
808.
<正>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要件是个争论较大的问题。为了准确地惩治受贿罪,更好地消除腐败现象,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809.
论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为他人谋取利益"旨在说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的财物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他人"包括行贿人、行贿人所指示的第三人以及单位,"利益"包含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将"为他人谋取利益"限定为客观上实施了谋取利益的具体职务行为或者解释为主观要件要素,不具有合理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最低要求是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先没有约定,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收受作为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的财物的,成立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应当与受贿罪实行并罚。  相似文献   
810.
甘雨沛 《中外法学》1987,(3):60-64,55
<正> 强劫罪又称强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0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强劫罪是侵犯公私财产罪中的危害性较强烈的一种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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