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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李英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4):154-156
我国新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 相似文献
812.
周娅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18(5):61-68
侵占罪的特征可概括为将财物的合法持有变为非法所有。据对财物持有原因 ,其犯罪对象分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其他脱离占有物。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中的“他人”应包括自然人以及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保管应理解为合法的明示或默示的委托管理关系。违禁品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不法原因给付物能成为本罪对象 ;无形物进入用户管理范围能成为本罪对象。赃物、遗忘物和埋藏物能否成为本罪犯罪对象应具体分析、认定。作为侵占罪对象的埋藏物的认定应有两个标准 ,或所有人不明确 ,或所有人虽明确但不知埋藏地点或已无实际控制能力。 相似文献
813.
如何理解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所包括的内涵和外延,是准确把握侵占罪的重要问题。本文从侵占罪的概念入手,通过对比、分析理论界已有的关于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各种观点,并提出了一些看法,以此进一步厘清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814.
作者以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分离理论为切入点,论述了出卖他人之物合同不是无权处分行为.在对国内外关于出卖他人之物合同立法现状作出简单的评析后,分四种情况对出卖他人之物合同的效力作了分析,认为这类合同有些是有效的合同,有些是无效的合同,有些是可撤销的合同,唯独不会是效力未定的合同. 相似文献
815.
晏某非法占有苏某存款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侵占罪、诈骗罪、盗窃罪和不构成犯罪这四种意见,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因而是一个较为疑难的案件。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对晏某定罪,这一处理结果我认为是正确的。对于本案,作者的分析思路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作者对于盗窃罪的结论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了论证:一是本案晏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构成犯罪;二是对晏某不应定侵占罪; 相似文献
816.
赵振民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56-58
对于受贿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构成要件。对于这一要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有争议。"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论作为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作为客观要件均不妥当,都与设立受贿罪的刑法价值目标不相适应,不能有力打击这类犯罪活动。为避免法律规定上的缺陷与漏洞,应该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构成要件,可以考虑把它作为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817.
818.
美国思想库与对外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影响美国对外政策制定的各种人群中,有一些人是以专家、学者的身份出现的。如果他们不能被归入权势阶层(the estaIishment),也毫无疑问是美国社会精英的一部分。卡尔·多伊奇认为,所谓“精英”,指的是为数非常少的人,他们在某一个基本价值方面所拥有的至少比其他人要多得多。政治精英占有更多的权力,经济精英占有更多的财富,传播精英占有更多的信息,而这些人占有更多的知识。 相似文献
819.
当前刑法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构成要件的规定,不仅难以适应新形式下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反而极大地削弱了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结合刑法理论,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全面分析论证应从现行刑法第385条的规定中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 相似文献
820.
恐怖主义,是指为达到一定的、特别是政治目的而对他人的生命、自由、财产等使用强迫手段,如暴力、胁迫等手段造成社会恐怖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当犯罪主要因素不限于一国时,称国际恐怖主义,如在美国纽约发生的袭击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的“9·11”事件,就属于国际恐怖主义的性质。恐怖主义是一种行为极端的犯罪活动,它对正常的国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