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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潘思佳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5):20-23
当前司法实践中,侵吞自己名下银行卡内他人钱款的行为性质认定具有较多争议。行为人通过故意挂失的手段侵吞自己名下、但不拥有卡和卡密码的银行卡内他人钱款构成了盗窃罪。其在客观方面行为具有秘密窃取的特征,在主观方面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卡内资金不属于行为人占有,故不应当被认定为侵占罪;因银行没有基于行为人的行为陷入认识错误而交付资金,故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故不能按照民事侵权处理。 相似文献
72.
本文从一起徘徊于盗窃罪和侵占罪之间的案例说起,以侵占罪的主要争议问题为视角展开讨论。首先,对刑法学上"占有"的含义进行剖析,判断行为人是否对财物具有占有的地位应当结合主客观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故意为前提,对代为保管关系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得到只要行为人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前已经合理占有财物,即可构成代为保管关系的结论;而后,针对拒不退还的认定问题,认为在法院立案之前,行为人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无法或拒绝退还财物,即构成拒不退还。 相似文献
73.
交付只是推定物权转移的标志。占有、登记等物权公示行为是一种物权变动后的"强化行为",是物权公示的方式,一方面经公示出的物权具有了对世的效力,另一方面,对第三人来说,透明了物权关系,保障了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74.
《物权法草案》现在已经进行了七次审议,通过专家的不断论证和采纳广泛的民众意见,相关制度日趋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物权法草案仍然存在很多理论缺陷,为此引起学界很多争论,间接占有制度是否应规定于《物权法》中即是其一。笔者认为物权法应对间接占有制度给予应有的重视,特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加以论述,以支撑本人对于物权法应该确认间接占有制度的观点。 相似文献
75.
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的基础上,规定了拾得遗失物制度。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这一制度的法律适用,又与物权法、民法通则 相似文献
76.
2012年以来,日本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化其对钓鱼岛的法理占有,由此造成了钓鱼岛冲突的日益加剧。政治野心、资源贫乏和国际环境变化是日本加快对钓鱼岛进行法理占有的三大原因。为此,我国需要从战略、战术和外交三大层面来寻找解决钓鱼岛问题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77.
鲁明学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0,(4)
《马恩思想中的一个重大转变》一文的观点是作者强加于马克思恩格斯的。马恩关于社会主义国有制的思想是一贯的,即始终认为,在经过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到股份公司占有和资本主义国家占有后,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剥夺剥夺者,宴行无产阶级国家占有,在促使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整个社会直接占有生产资料,使劳动异化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相似文献
78.
79.
钟媛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3):48-51
在侵犯财产的案件中,出现了许多“事后占有故意”的情形。“事后占有故意”现象在刑法学界引起了较多争议。本文对“事后占有故意”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0.
以非法手段取回他人占有下的本人财物行为应如何定性,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颇有争议。立足于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从法益角度入手进行法理分析,并且对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指导性案例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可以得出较为妥当的结论,即本人以非法手段取回他人占有下的自己财物,如果没有借此索赔等行为,不应构成相关的侵犯财产罪;如果手段行为构成其他犯罪,则按照其他犯罪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