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62篇 |
免费 | 10篇 |
专业分类
世界政治 | 1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268篇 |
中国共产党 | 12篇 |
中国政治 | 51篇 |
政治理论 | 19篇 |
综合类 | 10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6篇 |
2023年 | 19篇 |
2022年 | 15篇 |
2021年 | 12篇 |
2020年 | 11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6篇 |
2015年 | 10篇 |
2014年 | 42篇 |
2013年 | 20篇 |
2012年 | 19篇 |
2011年 | 38篇 |
2010年 | 32篇 |
2009年 | 36篇 |
2008年 | 37篇 |
2007年 | 25篇 |
2006年 | 25篇 |
2005年 | 22篇 |
2004年 | 16篇 |
2003年 | 15篇 |
2002年 | 20篇 |
2001年 | 14篇 |
2000年 | 14篇 |
1999年 | 6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7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01.
刘洋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3(4):75-78
自杀关联行为包含劝说、帮助、欺骗、强迫、相约自杀等多种行为方式。传统“教唆、帮助自杀行为”的讨论范式掩盖了各类行为的差异性,对行为定性失之泛泛,缺乏准确性。将自杀关联行为区分为劝说帮助、欺骗强迫、相约自杀三种类型会使行为定性更加精细和准确。受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劝说帮助型自杀关联行为并不具有可罚性;在欺骗、强迫他人自杀的场合,只有当欺骗、强迫达到了剥夺他人自主意志的程度时,才可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相约自杀的情况,即使相约自杀的发起人未死亡,也同样不能将其定罪。 相似文献
202.
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理论存在多种建构类型,笔者认为,中国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构成与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构成要件具有一定的继受关系,为了统一关于原因自由行为的理论基础,认为以例外模式与构成要件模式为基础,论及创造的折中模式,而各种模式都有其合理性及缺陷。 相似文献
203.
原因自由行为,从构造上看,由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构成。对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理论,不同学者的分类学说各有千秋,从原因自由行为的实行行为存在于原因行为还是结果行为,分为原因行为说和结果行为说;从着眼于“实行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坚守原则还是弱化原则亦或是主张原则的例外,分为原则维持说、原则修正说和例外说。本文认为,中国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构成与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构成要件具有一定的继受关系。为了统一关于原因自由行为的理论基础,认为以例外模式与构成要件模式为基础,论及创造的折中模式。 相似文献
204.
本文由“孝子弑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科处刑罚为切入点,从刑法教义学的角度分析了帮助自杀行为不同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也不具有间接正犯的性质.根据实行行为的定型性理论,厘清了“复杂的帮助自杀行为”和“单纯的帮助自杀行为”两种样态,认为只有“单纯的帮助自杀行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帮助自杀行为.基于对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刑法谦抑性和情理法相结合的综合分析,帮助自杀行为不具有刑事可罚性,在我国不应作为犯罪来科处刑罚. 相似文献
205.
王立志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20,(4):77-86
制作并散布虚假封城信息,不仅远远超越言论自由的边界,而且还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实质的刑事可罚性,应当作为犯罪处理。依照《刑法》具体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制作并散布虚假封城信息的,不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置应当更为妥帖适宜。在疫情防治紧要关头,立足于现有《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规范的实然应对,显然要比事后亡羊补牢式的《刑法》应然修订更具有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06.
随着刑罚轻缓化的趋势加深,各国均扩大罚金刑的应用,但罚金执行难的问题却又接踵而至。本文借鉴国外解决罚金执行困难的方法,评析其中优劣,并对中国罚金刑改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7.
本文案例启示:行为人吸食或注射毒品后产生幻觉进而实施犯罪的,尽管行为人犯罪时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但如果引起该状态的原因行为发生时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就可以认定行为的可罚性,这不仅符合刑罚的功能,且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208.
霍成茹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19-22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之间的区分向来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之一,特别是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取得财物的情况下,如何对行为进行准确定性,直接关系到刑法适用的准确性。"两个当场"原则并非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决定因素,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犯罪时实施暴力的程度、对象、时间及行为人当场取得财物的原因等具体情形,切实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做到罚当其罪。当无法确定当场暴力程度能否达到使他人不能反抗的程度时,应根据"存疑有利被告"的原则,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209.
量刑建议与同案不同罚现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骆群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1(1):35-40
在我国的诉讼体制中,量刑权属于法官审判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法官自由裁量权发挥空间最大的"领域",司法实践中法官量刑权的行使又缺乏公开透明性,从而使量刑失衡现象成为我国司法中的"诟病",并且也是导致同案不同罚现象最普及最主要的原因。产生于西方的量刑建议制度就是为了抑制量刑失衡而导致的同案不同罚现象,其不仅具有相关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是司法实践的"招唤"。在我国建立量刑建议制度从而达到抑制同案不同罚现象,必须制定全国统一的量刑建议标准以及设置量刑答辩程序。 相似文献
210.
店员冒充店主代收货款且私自占有,不仅要从员工的主客观分析犯罪构成,更要站在整体角度研究犯罪过程,如果顾客是基于特定信赖而进行的履约交款,不宜认定诈骗,应按表见代理处理为宜。5工私自占有使用且拒不归还,经催要而采取伪造还款凭证逃脱债务的,分别构成职务侵占和作骗,但从整体分析系基于同一非法占有的故意,前后实施紧密关联且未触犯新法益的行为应认定为吸收一罪,按共罚的事后行为处理更为公正妥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