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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刘利刚 《法人》2013,(1):12
近期华夏银行理财产品拒绝兑付事件,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12月3日,发现该产品已无法兑付的投资者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抗议。"零违约"似乎成为了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一个特色,但笔者认为,这一特色并不值得标榜,这意味着投资者只要购买理财产品就可以获得无风险的收益,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反而成为了奇货可居的商品。风险往往来自于这样的无知和经验主义,相信很多人在签订理财产品协议时,都会被要求抄上这样一句话,大意为本人已经知晓其风险,后果自负等等。然而,又有多少投资者真正了解自己购买的产品的风险到底如何呢?  相似文献   
92.
不信理财机构最近发布的《中国式理财2013》白皮书披露的调查数据显示,86.8%的民众喜欢自己打理财富。在有合适的理财产品时,做零散投资;没有合适理财产品时,则喜欢把钱存入银行。只有13.2%的民众愿意把资产托付给专业机构或专业投资人士打理。收益预期高44.6%的受访者希望自己的财富年增长  相似文献   
93.
正"新年黄金及饰品大幅优惠,最多每克优惠15元……"伴随春节的到来,黄金再次迎来了传统的销售旺季。与此同时,以黄金为主的贵金属投资也开始受人追捧。那么,你看好贵金属理财吗?正方@横刀:依我多年的理财经验来说,贵金属投资操作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把握好以下几个时机,投资的年化收益率轻松可以达到20%以上。以黄金为例,每年有两次最佳的买入机会——春节前后和7、8月份;同时,也有两次最好的卖出机会——5月下旬和12月上旬。@思无邪:我觉得贵金属很有投资潜力,投资回报率远远超过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就拿现在来说,股市不好赚钱,把钱存在银行也没啥意思。我又没什么兴趣去钻研古董,也怕上当,对于我这种普通投资者来说,金银投资比较稳妥,而且升值空间大。@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个人比较看好贵金属投资。从短期来看,现在黄金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波动;而从长期来说,黄金是天然的货  相似文献   
94.
正股票的交易频率与结果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甚至经常会出现多操作不如少操作,少操作不如不操作的情况。往往回头一看,"不操作"有时是最好的操作。与很多人不同,李悦并不想通过炒股一夜暴富,炒股只是他投资选择的其中一种,在炒股的同时他还购买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和基金定投。李悦追求的是稳定收益,所以他喜欢走势相对平稳的股票。从操作的第一只股票铁龙物流开始,李悦没有严格的止损点,但是却有严格的止盈点。每当股价上涨20%,他就一定会将手中的股票抛掉。几年下来,李悦在股市上虽然没赚大钱,但收入也还算稳定。而且,正是因  相似文献   
95.
杨开拓 《人民司法》2011,(12):94-97
原告(上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被告(被上诉人):耿治旭。  相似文献   
96.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徐某系贩卖针织圆纬机等纺织机械的个体商户。2014年初,徐某与向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阳厂”)法定代表人相识后.曾代销向阳厂的品牌针织圆纬机,因其屡次截留货款私用,向阳厂被迫与其解除代销关系.  相似文献   
97.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人民的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使大家有更多的富余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额外收入。另一方面,从2006年起各项业务较为完善的外资银行不断侵入中国市场占领份额,都促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发展壮大。但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竞争压力大,内部制度不完善,市场监管不协调等诸多问题。因此,创新势在必行,同时要进行风险防范,稳抓稳打,不断推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壮大。  相似文献   
98.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中,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急需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风险进行明确划分和适当分配。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四类,其中最重要的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该产品的各方当事人之间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对理财产品应实行"监管分业,产品混业"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的品种不宜过多,应推出标准化的理财产品。银行在理财合同中设定的终止区间,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认定是无效的。在理财产品的质押问题上,应通过行政法规来弥补《物权法》的不足。在理财产品的诉讼中,只有在银行有过失的情况下,才对理财产品的亏损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应修改《商业银行法》,将理财业务纳入该法的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99.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一种可转让的财产权,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现实中也有质押的需求。然而,我国目前尚无关于理财产品质押的法律规定,理财产品质押也无法进行公示,不具有对抗作用,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和质权保全权。笔者建议制订行政法规来确立理财产品的质押权,通过网上进行质押权公示。质权人可以不通过公开拍卖的程序直接实现债权的抵销权。在理财产品质押制度中,除非委托理财合同有约定,债权人不能采取强行平仓的措施。  相似文献   
100.
告知说明内容的获取与提示、电子意思表示的作出以及客户回访检查的进行,是互联网理财代销平台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的主要瑕疵.对此,利用行为金融学理论从个人投资者维度解读《九民纪要》第76条,可得出规范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的三项要旨.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个人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的转换关系,当金融消费者知悉、确认、再确认金融产品收益与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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