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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142.
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是指由全体国际社会成员所公认且在缔约时不能贬损的那些国际法律规范,对此类规范的存在,国际社会已经形成普遍共识;其最初适用范围仅仅限于国家的缔约行为,但随后逐渐及于其它国家行为;国际法学说、条约及国际司法实践初步确认了某些具体的规则具有"强行法"规范的性质,但关于"强行法"的更为明确或具体的范畴问题,国际社会远未达成普遍共识,因而在"强行法"规范的识别及具体适用上存在相当困难;经过深入的国际法理论研究和有力倡导以及长期的国际法实践的推演,国际法上的"强行法"规范更有可能通过习惯国际法的方式加以产生;在条件成就时,再由习惯国际法规则演变或制定为条约国际法规则。 相似文献
143.
从19世纪末开始,美国普通法上形成的任意雇佣原则授予雇主任意解雇员工的权力而不要求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甚为不利。考虑到绝对任意雇佣原则所带来的种种消极影响,在许多方面已经不适应现代劳资关系的发展,美国立法机关和各州法院已经形成该原则的多项普通法例外,任意雇佣原则逐步走向衰落。由于任意雇佣原则在美国社会长期实行,拥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动用立法权和司法权等国家权力也并非以废止该原则为目标,因此迄今为止其仍然是调整美国雇佣关系的重要规则。 相似文献
144.
完善我国流浪儿童监护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浪儿童问题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涉及伦理道德问题,又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但无疑也是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保证他们良好的生存、发展状况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因素。法律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5.
146.
赵盈瑾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6):57-62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在民法上属于父母监护的范畴,其具体内容在学理上虽有解释,但在法律规范的意义上处于空缺。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行是对父母教育义务内容的填补。与《民法典》父母监护的教育内容不同,《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父母教育注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道德教育,在中国文化中属于成人、成才的教育范畴,作为《民法典》监护职责组成部分的父母教育则注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行为的约束和管教,属于法律上的守法教育;前者旨在通过父母教育产生好的成人、成才结果;后者则旨在通过父母的教育预防和阻止不法行为,避免违法结果的发生;前者追求道德公民的培养目标,后者则是追求合法公民的底线培养。二者的体系关联我们可以从与《民法典》监护人履职原则的关联、与《民法典》教育义务主体的关联、与《民法典》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关联、与民事法律责任的关联等诸方面考察。 相似文献
147.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监护人责任存在归责原则不明、被监护人是否承担责任不明确、缺乏侵权之因果关系、忽视监护人职责履行之条件等问题。其原因在于监护人责任承担的理论基础不明、过度保护受害人、未兼顾对被监护人的保护和教育等。监护人责任的应然内涵应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辨识能力范围内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尽了监护义务或者即使尽了监护义务仍无法阻止损害发生的,不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48.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崛起,隔代监护逐渐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比较突出和特殊的社会现象之一.隔代监护产生的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隔代监护人的设立、变更或撤销,父母与隔代监护人权利义务的划分,隔代监护人的职责,隔代被监护人的权益等方面.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众多法律人为解决隔代监护问题进行着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
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12):41-45
一、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条的规定,监护人将未成年学生送至学校学习,其监护职责并未转移到学校;学校也不因接受未成年学生到校学习,自然而然地承担起对该学生的监护职责。监护人如果想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学校,必须与学校达成明确的委托约定。没有明确的委托约定,不能推定学校接受监护人的委托,对到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承担起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在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学校虽然没有监护职责,但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学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不当,以至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加害其他未成年学生的,除加害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外,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0.
概述美国的收养与家庭安全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前一段时间上映的美国大片片《刮痧》在全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可能有人感到奇怪,怎么美国孩子在家里挨了打政府还要管?怎么政府可以不经过父母的同意把孩子带走,甚至让别人收养? 相似文献